法律的性质? 法律现象的性质?
法律的性质?
法律是政治上的正义,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是理性的体现,又是一个合同式的契约。法律的性质包括:
(1)公正性: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
(2)可变性,法律应该允许变革,当然这咱变革须要慎重;
(3)必须遵守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人都必须遵守它。
法律现象的性质?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律职业的性质?
法律职业的六个特征是学识性、独立性、同质性、组织性、规范化和垄断性。
法律职业的特征
1.法律职业具有法律专业性。
法律职业的技能以系统的法学理论或法律学问为基础,并不间断地培训、学习和进取。
法律职业的从业者应当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从而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者。
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性的知识,既包括关于法律规则的知识,又包括法律方法、法律观念甚至是法律理念的知识,法学是一门重要的社会学科知识类型。
2.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
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职业化地从事法律活动,不受外部力量的于涉,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性活动负责,自主或自治地决定自己的活动。
3.法律职业具有职业伦理性。
这种职业伦理不同于大众伦理或公共道德。法律职业伦理维系着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者都要遵守正直、忠诚、廉洁等道德要求,从而使其行为受到约束,使法律的公正得以保证。
4.法律职业的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
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是一种程序性的思维,追求的是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
5.法律职业具有共同的职业精神追求。
法律职业是一种以法律为信仰的职业有着共同的职业精神追求,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
也就形成了一种职业信仰,它成为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
6.法律职业是法律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社会现行价值与传统价值的维护人
长期使用权和永久使用权的区别?
使用权仅是所有权权利中的一部分,依法对房屋性能上进行事实利用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产权。
长期使用权是针对土地的。比如说房地产开发商买的地皮,他其实只是买了最多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还在国家手里。
房子永久使用权,就是指由于开发商没有全部办齐五证二书,房管局不认可此房屋完全产权,但确认其使用权,因此这类房产不能规范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交易获得完全产权。
控告的法律性质?
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控告一般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主要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主要来源。
公民的控告权受到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
法律规则的性质划分?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规则。权义复合型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都属于此类。
(2)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3)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4)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规则功能的不同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于规则本身。
劳动的法律性质?
劳动法的规定。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让每一个企业和劳动者相互遵守的劳动法律,任何人任何单位和企业不能进行的挑战。劳动法规。
法律的性质和原则?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法律原则,是指集中反映法的一定内容的法律活动的指导原理和准则。法所确认的一定社会生活和国家活动的规律性要求。贯穿于具体法律规范之中。法律原则较之法律规范,更直接地反映出法的内容、法的本质,以及社会生活的趋势、要求和规律性。法律原则以其在法的体系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一般原则。法的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到最根本的指导作用;法的一般原则是法的基本原则的派生,是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各部分中的相对具体化。对法的一般原则还可进一步划分为立法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或者划分为各部门法原则。以法律原则与社会关系联系的紧密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前者表现法的社会政治内容,后者表现法的专门法律内容。不同的历史类型法有不同的法律原则,但一些法律原则,如专门法律原则,具有历史的继承性。[1]
冒名的法律性质?
冒名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署名制作、出售作品的行为。假冒的名字不仅包括他人的本名,也可以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艺名、笔名、化名等。冒名行为的主体,以自然人为主,但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出版社、拍卖公司等。从冒名的目的看,冒名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被冒名者是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人,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主要情形;
第二种是为了诋毁、诽谤他人,使他人名誉受损甚至受到法律上的制裁,被冒名者为普通公民(非作者),这种情况现实中比较少见,不具有典型性。
信函的法律性质?
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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