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需要告知笔录吗?
不予处罚需要告知笔录吗?
要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3种情况可以不予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这3种情况都以当事人违法为前提,只是由于当事人符合法定的其他条件才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即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定性无异议,也不能排除当事人认为处罚程序失当的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有可能主张处罚程序失当造成当事人精神或物质利益受损。
因此,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即使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仍然有必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
行政案件不予处罚需要告知笔录吗?
制作不予处罚通知书,告知被处罚人。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告知的,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所谓的告知笔录,就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告知的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的一份笔录,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法条链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要去交罚款吗?
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罚款。而银行在收受罚款后,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笔录的法律效力是多少?
笔录作为证据形式之一,对于司法机关的查证、分析和判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中,笔录的法律效力如下:
1. 证明事实的真实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笔录可以作为主要或辅助证据,证明案件涉及到的某些事实的真实性。
2. 证明证人或当事人的陈述。笔录可以记录证人或当事人的陈述,成为直接的证据材料,也可以作为在庭审中质证证人或当事人等的口头陈述的补充性证据。
3. 规范法律程序。在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笔录还扮演着规范法律程序的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证人证言等方面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笔录作为证据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例如在讯问、询问时需要当场作出,并由双方签字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也需要确保记录过程的公正、全面和真实性等。如果笔录存在瑕疵或者证人或当事人不承认笔录的真实性或正确性,司法机关可能需要采取其他证据形式或调取其他证据材料进行查证和认定。
公证谈话笔录的法律效力?
谈话记录作为一种证据,能否具有法律效力。分几种情况。
一是由法定机关,如公安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做和笔录(谈话记录),如无相反的证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是由“准司法行政”机关做的笔录,如某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做的笔录(谈话记录),如有其他证据相印证,一般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因而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谈话笔录法律效力?
询问笔录若能与原告或被告人供述一致,与其他证据关联,则可将其作为证人证言予以采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派出所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就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其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时所作的笔录,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才能生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告知笔录有异议怎么处理?
一般行政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并送达当事人时,办案部门会出具告知笔录,一般如果被告知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会暂停执行处罚,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贷款告知函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平常的告知函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只是起到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进行处理,下一步对方可能会采取其他行动,比如说到法院起诉。而律师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发律师函可以起到法律上的证明作用和事实上的警示作用。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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