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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通知书以后还能立案吗?

2024-02-23 23:02:42法律知识1

不予立案通知书以后还能立案吗?

还能立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书处理流程?

实行立案回告。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附后)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应当随时告知。对依法不予立案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交通不便的地区,送达通知书的期限可延长至15日。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十五日内)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刑法》第八十八条: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治安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法条?

通知书会写道:本案不符《治安管理条例》第某某条规定,不予立案等内容。

不予立案通知书会通知被告吗?

不予立案的通知书,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存在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当事人要求予以立案 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一般不通知被告,只通知原告,原告收到该通知书后,可以寻求其他救济途径解决问题。

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到哪个部门索要?

应该向承办案件的办案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索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送达,控告人只好主动到公安机关承办该案的办案部门或者公安局法制部门索要了。

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您好,如果您在提交案件时没有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查询案件的处理情况。

如果您已经收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您可以根据通知书上的内容,了解案件被驳回的原因,是否可以提出申诉或补充材料,以及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您认为不予立案决定不当,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

不予立案的条件?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不予立案与不予受理的区别?

区别就是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必须在受理在先。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不予处罚与不予立案区别?

不予处罚指的是不会给予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一般被判为无罪的情况或者是胜诉的情况。相当于是没有任何处罚。而不予立案指的是刑事案件,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达不到立案标准或者经查实是不存在的,那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就是你所报的这个案件不成立。不予处罚的对象指的是行为人,而不予立案指的是行为事件。

不予立案的话被告人有通知书吗?

被告人没有通知书。但是控告人有通知书。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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