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协议法律效力? 格式协议和定购协议的法律效力?
退伙协议法律效力?
退伙协议只要景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字用章,就具有与正式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格式协议和定购协议的法律效力?
定购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常规协议。格式协议也是有效的。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格式条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2、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此外法律规定,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可见法律的规定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的。
一般的格式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合同,但是如果是符合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的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违法无效。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变卖的法律效力?
所有权人依法可以处置及变卖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变卖财产时,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变卖财产协议,就属于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这本质上是所有权人处置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问题,法律允许公民合理合法的处置自己的财产,变卖,赠与,转让等均可诉。
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律范畴中,协议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一种行为准则,其内容具有约束力。而协议又可分为民事协议、商业协议和劳动协议等种类,其中民事协议是最为广泛的,其依据我国《合同法》实现合同的法律效力。此外,在签署协议时,当事人需遵守合同法律规定、诚信、自愿等原则,从而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同时,若当事人未能履行协议,另一方可根据合同法规定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使其发挥其法律效力,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生活协议有法律效力?
个人签订的协议书若没有违背法律原则,由个人主观意愿签约,则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退货协议的法律效力?
退款合同若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基于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书面形式盖章签名,则退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如下: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什么协议法律效力最好?
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协议。
抵账协议的法律效力?
只要写明抵债的数额和抵债的东西名称,抵债东西如何交付,双方签名确认就可以
股权协议的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限制隐名股东实施投资行为或投资于特定行业。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此时,尽管股权代持协议本身并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但却可能因为其目的的非法性而被认定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从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
股权代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会有一些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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