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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论的弊端? 法律逻辑学中三段论的意义?

2024-02-21 01:42:59法律法规1

功利论的弊端?

功利主义注重个人功利,片面性强。容易导致利己主义。

功利主义亦称“功利论”、“功用主义”,通常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在中国,战国思想家墨子以功利言善,是早期功利主义的重要代表。宋代思想家叶适和陈亮主张功利之学,注重实际功用和效果,反对惟言功利和空谈性命的义理之学。

法律逻辑学中三段论的意义?

三段论的作用

1.

三段论的作用是可以让两个性质判断构成的前提来进行简单判断推理。

2.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判断推理。它包含两个直言命题构成的前提,和一个直言命题构成的结论。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且仅有三个词项,其中联系大小前提的词项叫中项,在前提中出现两次;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词项叫小项。

法律逻辑学的基本对象?

法律逻辑学一方面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动过程,另一方面结合法律和司法活动特殊性,研究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和合理性规则现代法学。

首先,法律逻辑学是结合着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思维过程和法律条文来研究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和逻辑规律的,因此,它能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有针对性实用价值的逻辑知识及逻辑方法。学习逻辑学对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推理能力,从已知探求未知,进而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其独特的作用。

其次,学习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表达能力,准确地表述思想和严密地论证思想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工作者离不开说话和写文章,如写论文、著作、进行学术讨论;侦查员要书写侦查、讯问和询问材料;检查人员要提起公诉,参加法庭辩论;审判员要进行审判活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律师要撰写代理词、辩护书等等。如果没有很好的口才和书面表达能力,其工作质量就很难得以保障,甚至会出现冤假错案。法律工作者的思想表达和论证过程是否准确、严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密性和权威性,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秩序和对社会正义的维护,因此决不可以掉以轻心。

再次,学习法律逻辑学还有助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论辩能力与识别谬论、驳斥诡辩的能力。在法律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人故意诡辩,诡辩是通过违反逻辑规律或规则,散布貌似正确、实为谬误的言论,来为自己的错误观点辩护。学习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知识,一方面能使自己不犯逻辑错误,另一方面,能有效地驳斥别人的诡辩。

法律逻辑学的逻辑形式?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和逻辑问题的一门科学。它能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提供有用的逻辑知识和逻辑思维方法。

法律逻辑学共有四种逻辑形式演绎、归纳、类推、设定。

请回答法律逻辑学中三段论的基本概念?

三段论的基本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

1、前提:已知的两个命题叫做前提;

2、结论:推出的一个新命题叫做结论;

3、小项:结论的主项叫做小项;

4、大项:结论的谓项叫作大项;

5、中项:在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项叫做中项;

6、小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做小前提;

7、大前提: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做大前提。

法律逻辑学怎么学习啊?

你好~不知你是否学过简单逻辑学,它会给你一个简单的逻辑框架,让你今后的思维方式更加符合逻辑而具有更强的说服力,而法律逻辑主要则是关于法律适用的问题,我们大陆法国家在分析案情时运用的逻辑途径是三段论,这是一个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相当古老的逻辑推演模式,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通常大前提为法律法规,小前提为案件事实,从而推出最后的结论,当然你在接触这些概念之前会接触一些更加基础的知识,等你将法律逻辑熟练运用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的思维能力有很大的提高,从而激起对法律的浓厚兴趣,这是一门很棒的学问,加油~

法律逻辑学有哪些推理?

法律逻辑学的推理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按照思维进程的方向,可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其中,演绎推理分为简单命题构成的推理和复合命题构成的推理。

简单命题构成的推理分为直言命题构成的推理和关系命题构成的推理;复合命题构成的推理分为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假言选言推理(二难推理)等。

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分为性质类比推理和关系类比推理。

按照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具有蕴涵关系,可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按照前提的数量,可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法律逻辑学的综合推理题?

已知下列条件: (1)如果甲和乙是杀人犯,那么丙是无罪的。

(2)丙有罪,且丁的证词是正确的。(3)如果丁的证词正确,那么乙就是杀人犯。请问谁是杀人犯?请用人工语言回答。已知下列案情: (1)只有破获01号案件,才能确认A,B,C三人都是罪犯。(2)01号案件没有被破获。(3)如果A不是罪犯,则A的供词是真的,而A说B不是罪犯。(4)如果B不是罪犯,则B的供词是真的,而B说自己与C是好朋友。(5)现查明C根本不认识B。请问谁是罪犯? 答案: 1.乙和丙是杀人犯,甲不是 2.A、B是罪犯,C不能确认

法律太严厉有什么弊端?

国家而言,动辄上纲上线起诉立案,无疑会浪费司法资源,拖其他行业的后腿;于社会而言,过于严苛的法律,势必影响众人生活质量,凡事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同样不利于创新发展社会进步,不容忽视的,社会的稳定和谐也会成为难题;于犯罪者而言,同样被判死刑,一个够本两个不亏的观念并不少见,这不仅不利于引导他人改过自新,更易让法律沦为暴力的工具,丧失神圣与尊严。暂时想到这么多,顿时感觉立法司法真是让人头秃。

花卉属于法律逻辑学上的集合概念吗?

是的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体对象,如“丛书”“花束”等,花卉是花的集合,有各种花,所以是一个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不反映集合对象如“北京”“书”等有个便于判断的方法,集合前一般不能加数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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