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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阅卷是什么意思? 法院阅卷多长时间?

2024-02-18 02:06:16法律知识1

法院阅卷是什么意思?

法院阅卷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文书、证据等资料。一般来说,这些资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书、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调查笔录、判决书等等。

通过阅卷,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案情,为自己的辩护和申诉提供依据。同时,在阅卷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并不得将文件带出法院阅览室。

法院阅卷多长时间?

一般不会超过半天时间。现在律师接受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后到法院阅卷,只需要携带电脑到法院考取卷宗光盘材料即可,时间不会超过1小时。

如果律师采取手机拍照方式阅卷的,可以需要花费的时间会长一点,但一般也不会超过半天。

法院不让带手机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法院开庭时,除了新闻媒体经过法院批准外,一般不允许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携带手机进入审判场所。这一规定是基于以下法律依据:

1.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法院为了维护审判秩序和保护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的隐私,禁止携带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2.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法院为了确保审判场所的安全和秩序,禁止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携带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3.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法院为了防止危险物品对审判场所和当事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4.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法院为了维护审判秩序和保护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的权益,禁止携带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进入审判场所。

综上所述,法院开庭时不允许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携带手机进入审判场所,这是基于以上法律依据的。

法院立案前律师可以阅卷吗?

刑事诉讼阅卷有查阅起诉书和查阅其他案卷材料两方面内容。

  1、查阅起诉书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也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的结论性文件。律师的刑事辩护活动主要是针对起诉书进行的。因此,辩护律师必须对起诉书进行认真阅读和研究。其查阅的主要内容有: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符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人是否达到了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是否具有一定身份的犯罪主体;被告人有无前科;被告人是否自首;有无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2、查阅其他案卷材料

  律师查阅的其他案卷材料,包括公安预审卷、检察院补充侦查卷和法院调查卷三种。

  对于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记录以及事关他案的线索材料,律师不应审阅。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律师不应局限于查阅委托自己辩护的被告人的卷宗,还应查阅同案的其他被告人的卷宗。如果其他被告人有另案处理的情况,也应作为共同犯罪的资料,调卷加以查阅。

结论:法院立案前,律师可以阅卷。

律师可以到法院申请阅卷吗?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到检察院阅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对于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只能收取复制材料所必要的工本费用,不得收取各种其他名目的费用。工本费收取的标准应当全国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许可:

法院裁判文书法律依据?

是指法院针对某一案件做岀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如何向法院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申诉的条件: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个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个人可以向法院?

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级法院书面阅卷后多久宣判?

案件上诉到中级法院,一般情况下还要开庭审理。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新理由、没有提交新证据,法院也可能不会开庭审理,会进行书面审理,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律师律师向法院申请开具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依据和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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