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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岗位调整的定义?

2024-02-15 15:00:35法律知识1

劳动法中岗位调整的定义?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法岗位调整要本人同意吗?

劳动法岗位调整分以下3种情况:

(1)法定调岗: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司就可以进行调岗,无需经员工本人同意。

(2)协议调岗: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因此,协议调岗本身就是公司与员工协商后的结果。

(3)单方调岗:是指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未与员工协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调岗,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岗位调整的目的?

一、想把你架空赶你走---不好意思直接把你给开除,只好通过调岗的方式。很明显嘛,本来你的工作做得好好的,突然把你调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而且新岗位的重要性显然没有之前的高。这种情况下,你就要好好的考虑一下了,看领导是不是有意要把自己给架空,想撵自己走!二、让你做更上手的事---想让你的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人尽其才。得到领导对自己调岗的时候,自己先不要苦闷,看看新工作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万一是想让你的才能得到更大的发挥呢?领导的这个用意还是好的,那么你就不能先表现出来,特别的小家子气,错过了好机会!

劳动仲裁案件不公开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要通知劳动者可参考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二) 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调离岗位和调整岗位的区别?

调离岗位一般是离开本系统,调整岗位指岗位重新分配。

劳动岗位有哪些?

工种就写岗位名称就可以了。比如行政部经理、维修主管、职员类的。

《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目前,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的技术工种(职业)有87个。

一、第一类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具体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二、第二类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具体是: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三、第三类

商业、服务业人员。具体是: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

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四、第四类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具体是: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劳动争议中补缴社保法律依据?

补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补交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必须的。如果没给交去社保征收部门投诉。

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3.其他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是否合法?

调整工作岗位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若劳动者在调整工作岗位后扔无法胜任工作,公司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39至第43条有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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