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企业被强制注销的法律风险?

2024-02-11 23:10:07法律知识1

企业被强制注销的法律风险?

对于公司存在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是公司已经清算并予以注销,但清算程序、实体不合法或不当,公司在注销后仍然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虽已经注销也同样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公司清算不合法或不当的情形,主要有未按照法定程序、方式通知债权人,未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权债务,遗漏债权债务,怠于清算导致部分账目无法查清、恶意处置财产等等。当债权人发生此种情况并发现公司已清算注销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存在过错的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和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公司不注销监事承担什么风险?

1.

如果监事不占股份,公司被吊销了是不会影响监事注册其他公司的。

2.

如果监事人占股,就是股东,公司如果不经营了,一直放着不注销的话,法人和股东都会受到影响,法人股东都会拉入工商部门黑名单,后期乘坐飞机高铁、贷款等都有很大影响。

法律风险的特征?

法律风险的特点如下:

1、发生原因的合法性或约定。

2、发生结果的强制性。

3、发生领域的广泛性。

4、发生形式的关联性。

5、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法律依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和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的区别?

法律障碍就是法律空白纸,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而给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带来无章可循的难题的障碍。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中,多由金融创新引发法律滞后而致。有些金融行生工具的创设就是从规避法律的管制开始的。

注销公司的时候开户行可以不注销办理注销吗?

公司的银行帐户不注销可以的。但是不注销,还不如注销了。一、当公司帐户1年没有发生业务,银行会把该账户转为久悬账户。二、公司基本账户注销程序:

1.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2.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未在其他银行开立任何结算账户的相关说明;

3.客户留存联印鉴卡;

4.未使用完的现金、转账支票;

5.填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申请书,不需要再提供开户的全套资料。

只享受分红的股东承不承担法律风险?

能够分红的人是股东,按照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原理,投资人是要承担风险的,亏损的损失当然要承担

etc不注销可以办理新的吗?

etc不注销不可以办理新的。

汽车的车牌都是一车一用,ETC也是同样,一辆车的名下只能办理一个ETC。

可是现在很多人换车也很频繁,开了几年的车就直接将其卖掉,车牌号倒是注销了,可是ETC并没有。因此等这个车牌号被重新放出来,并且又有了新的主人,但是ETC由于使用时限一般为10年,没有注销就还在这个车牌号之下,因此新车主就无法办理了。

这是令绝大多数买二手车的司机朋友们最头疼的问题。

监事的法律风险责任?

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积金多交的法律风险?

只要在规定范围内按最高档次去交,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规避法律风险的意思?

所谓法律规避( evasion of law),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有四个构成要件:

(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2)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

(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是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结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的;

(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96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