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这种选举方式一般在会员人数比较少的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进行。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程序和主要方式:
①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全体会员群众公布。
②不提名选举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③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先采取差额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④先推荐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 (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几个环节:
①坚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有领导、有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没有建立党组的单位,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
②坚持依法选举、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差额选举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选举原则和民主程序进行操作,坚持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③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事先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条件,采取组织推荐、会员联合推荐、会员自荐等方式,并经会员反复酝酿后确定人选,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④做好直接选举前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对于员思想认识不明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存在较大分歧,或企业出现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及存在职工队伍思想波动较大等情况的,则不具备直接选举条件,不应采取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方式进行选举。
基层工会工会主席的职权:
①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②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③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④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⑤代表和组织职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⑥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⑦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⑧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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