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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咨询您一个问题 公租房现在有没有新出台的继承法规。 公租房若是卖出去了,这份钱作为子女有继

2024-02-10 03:27:58法律知识1

一、律师你好 ,咨询您一个问题 公租房现在有没有新出台的继承法规。 公租房若是卖出去了,这份钱作为子女有继

您好!如果你的问题是咨询的重庆公租房,那么,子女则有权继承。如果您的咨询不是指重庆公租房,那么,可能我的回答则帮不上您的忙。详见《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 出售管理)》: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二、房屋买卖合同回购协议,怎么写

原发布者:腾飞网络库

房屋买卖合同回购协议

篇一:房屋买卖协议回购 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五)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买卖合同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 (币)计元(大写)。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预付款 元(大写)。其余款项自房屋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于 年月日前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回购房是什么,回购房有房产证吗

1、所谓“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投资人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遇到房价下跌时又可及时规避风险。其较高的收益和看似低的风险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

2、房子是不动产,必须经过办理产权证来表明它经过公示,以避免产权归属的争议问题.回购房它也是不动产,也有房产证,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回购房都有单独的产权,拥有房产证。(上海菁英地产实力推荐)

四、公租房价格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简单来说就是公租房价格由各省市县级自行制定。例如2017年合肥市公租房价格如下:

1、根据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第一类)、低收入(第二类)、较低收入(第三类)和中等偏下收入(第四类)住房困难家庭4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比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保障标准确定,第三类为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之间,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和80%(含)之间。 2、第一类和第二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1.10元/月m2, 整套型朝北的0.90元/月m2;孤老病残等城市低保家庭,免收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3、第三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3.00元/月m2, 整套型朝北的2.70元/月m2。

4、第四类保障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5.00元/月m2, 整套型朝北的4.50元/月m2。

5、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注意】:各地对于公租房租赁期限都有明确规定,一般为3年。到期后如果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延期继续居住,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必须搬出。

五、购买单位的全额集资房,离职后单位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没有权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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