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哪几部法律同时废止?
民法典实施后哪几部法律同时废止?
民法典实施后,同时废止以下几部法律:
1.先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物权部分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品质量责任法》中和民法典内容相同或不一致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人格权部分的规定;
5.其他不适用于民法典的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法律被废止,但其中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参考意义,在实际应用中需要酌情考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规定民法典实施后什么法律被同时废止?
根据民法典第126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根据民法典第1260条规定民法典实行后哪部法律不属于被同时废止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2、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没有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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