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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附民二审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吗?

2024-02-09 09:50:55法律知识1

一审刑附民二审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主张残疾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残疾赔偿金。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该项赔偿内容不在法院判决支持的赔偿范围之列。

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则法院对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双方能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关于刑民交叉案件移送的法律规定?

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存在两个基本处理原则,即“先刑后民”与“刑民并行”,基本原则的选择对于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是首要问题,影响着法官的裁判倾向。

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并非所有案件均应当“先刑后民”,如(2020)最高法民申1072号案认为,刑民交叉案件一般应遵循分别受理、分别审理原则。而关于“刑民并行”分别审理的理念内核应如(2020)最高法民申4308号案明确指出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保护应当是平等的,不存在权利保护的优劣和先后。

一审刑附民二审民事诉讼可以请求被告人合理的赔偿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102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指出的是: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只有刑事案件立案了,刑事诉讼开始了,才能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起,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就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只有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您好,请问华侨大学调剂的,复试难吗?被录取的几率大不大?看到它的法律硕士复试要考民刑民诉刑诉法理?

一般调剂都会选比较一般或者差点的学校,你选太好的话本身竞争水平都很高,你又是不待见的调剂生,这对你很不利。

只能靠复试表现了,争取考个好分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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