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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损失险赔偿范围?

2024-02-09 05:16:59法律知识1

机动车损失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暴风、龙卷风;

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赔偿损失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赔偿损失总的来说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赔偿损失:有经济损失和对人身伤害造成的精神损失。

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怎么记账?

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的账务处理:

1、资产损失时: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针对购入时有进项税的)

2、保险赔款时:借: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3、收到赔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车子开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损失?

这个是不能赔偿的,因为保险公司主要是赔付有关车的意外,属于外来的、突发的,你这个属于车辆自身的原因,不能赔的。

汽车开锅原因有哪些?

高温天气、空调超负荷运作、散热元件故障、水位不足、水箱锈蚀、水箱漏水以及冷却系统不正常等都容易导致汽车开锅,如果您想预防汽车开锅,则要做到定期清洁汽车散热系统、重视水箱表面的清洗、定期检查水箱水的液位情况以及注意水温变化等方面。

医保待遇损失赔偿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理赔依据是什么

  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

  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

  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车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该赔偿吗?

车辆停运损失费不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是不赔付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的。

保险公司不赔偿间接损失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不赔偿间接损失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fr货物有损失由谁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

cfr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

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货物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损失,一般由进口人或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

地暖跑水造成损失根据哪条法律来赔偿?

地暖漏水漏到楼下,可以要求楼上邻居对其地暖漏水造成的楼下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根据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维修费来确定。由于房屋地暖问题造成漏水造成损失,属于未尽看管、保护、维修责任,造成房屋漏水,因其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其产品的制造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火灾损失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应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 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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