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返了第几条法规?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六十四条,明确了机动车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到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违反了交通法第47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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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按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车遇到行人正在过人行横道未让行是违法的,第47条第1款,今天一个朋友就因为没有让人罚了200
不礼让行人扣三分,罚款五十
一些机动车抢行斑马线,让过往行人忐忑不安,成为人们所诟病的驾驶陋习。机动车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却往往能表现一个古代城市的文明水平。
以往都是靠司机的盲目礼让,不过如今老司机们可要留意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面临记3分罚50元的处分。
案例1:小轿车斑马线上未礼让致骑车人死亡
今年4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某小区门前斑马线上发生一起事故,当时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准备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一辆轿车通过时并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停车礼让,让非机动车先行通过,反而加速通过撞上了已经处于斑马线中央的骑车人,造成骑车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交警调查后发现,轿车驾驶人张某某遇斑马线没有停车让行负主要责任,骑车人白某某在斑马线上没有观察后再推行通过,需承担次要责任。
案例2:两行人斑马线上等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倒致一死一伤
今年2月23日,安徽马鞍山市某路口,两名行人停留在马路斑马线上中央等待机动车先行,此时一辆公交车直接将两人撞倒,最终导致一死一伤。如果有一辆车可以停下来,让两名行人先走,这样的事故也许可避免发生。
斑马线上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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