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两次拒绝律师为他辩护,是否就要被告人自行辩护。
一、如果被告人两次拒绝律师为他辩护,是否就要被告人自行辩护。
对于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犯罪嫌疑人不可以自行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刑事法律援助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未成年人;
(二)盲、聋、哑人;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三、没有委托辩护人,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呢?
分两种情形:第一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时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1 盲、聋、哑人;2 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4 未成年人。第二种,不是第一种情况的4类人的话,司法机关不管。
四、犯罪嫌疑人无诉讼能力是否应当撤案
犯罪嫌疑人的诉讼能力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无诉讼能力并不必然导致撤案,犯罪嫌疑人没有诉讼能力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代为诉讼。
诉讼能力,又称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虽然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却不能自己为诉讼行为,而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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