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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

2024-02-04 21:45:15法律知识1

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

免费咨询。

法律援助中心不但免费资询有关法律问题,而且对起诉赡养费的老人,家暴引发的离婚官司,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以及因经济原因请不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中心还提供免费辩护(律师)服务!

法律援助免费咨询中心?

12348咨询。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

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政策部门设立的机构,能够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的,是国家给予的一份关爱,我们应该心存感恩之心。

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援助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要代理的事项在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内;

二、经济困难;

三、符合法律援助机构的其他规定。具体来说,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丹东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吗?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是国家向家庭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一种帮助,让这些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党和国家挽救他们的决心和爱护,不论是丹东市还是其他城市,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

无锡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

农民工讨钱免费的,还有家庭困难免费。

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免费律师:1.直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填写申请表格,法律援助中心将为你提供免费律师服务。2.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网站或电话咨询平台进行咨询并且提交申请,然后等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为你免费提供律师服务。原因解释:法律援助中心是专门在法律领域为无法承担律师费用的人们提供帮助的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会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提供免费律师。而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网站、电话咨询平台或到法律援助中心本身进行申请,具体方式可根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当地具体政策而异。

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吗?

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免费的,对于哪些没有经济能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

个人经济条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收入的可以申请免费律师。

1、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珠海市免费法律援助中心?

我知道吉大石苑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但是免费可能就难了。

珠海免费的东西太少了! 但是我觉得仲裁不错,快而且便宜! 你现在就开始收集证据,如果能证明和你说的一样,你必赢!! 祝你好运!!

北京免费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北京市司法局。1996年11月8日经市编办批准设立,1997年6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中心成立十多年来,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咨询手段不断丰富,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办案数量不断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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