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如何退股? 隐名股东的优缺点?
隐名股东如何退股?
先提起股东资格确任之诉,然后再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主要是涉及到公司的内部纠纷,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主要应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公司内部,这种契约改变的仅仅是公司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而已,并不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只要这种契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属善意,就应该确认该契约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作为隐名股东在发生纠纷时,若要行使股东的权利,必须走司法途径先提起确认股东的资格的诉讼。然后,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设若公司虚假注资,账户混乱,财务报表虚假等,委托人可以起诉请求退出公司,这也是广东地区法院的一般做法。隐名股东的优缺点?
所谓隐名股东应该是指实际出资人找人代持股份吧?如果是这个的话,老实说,没几个优点的,唯一的优点就是如果代持的股东名气大的话,能增加公司的美誉度而已,因为可以说某某机构或者基金也是自家公司股东,当需要增资扩股时能派上用场。
但缺点很多,比如名义股东会在不知会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下自行处置股份,如果相关第三人是善意的话,能对抗该行为,就会导致实际出资人发生损失。
而且当实际出资人要从隐形股东变回显形股东时,是要按股权转让处理的,会发生无端的税负费用。
隐名委托的法律规定?
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隐名股东可否要求退还出资?
后兴达公司因管理混乱、经营不善,发生了严重亏损。
见此状况,李某遂以自己未能记载于股东名册为由主张退出股份。他要求兴达公司及张某返还其出资的30万元人民币,从此,与兴达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李、王三方签订的《股东出资协议》合法有效,李某基于隐名股东的身份,要求退还其出资的理由不能成立,故此,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本案中,李某即为隐名股东,其与张某、王某二人签订的《股东出资协议》合法有效,现公司虽然经营不善、发生亏损,但并不符合该协议中约定的退股条件,因此,对于李某要求退股的请求不应被法院支持。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朱晓丽隐名股东投资款纠纷定何案由?
案由为股东权纠纷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隐名股东可以无条件要求撤资吗?
股权属于股东所有,其他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强制收购或收回。但如果您是隐名股东或者名义代持人,须结合代持协议等相关文件进行分析论证。
法人欠隐名股东的钱是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都是非国有单位、非国有企业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非国有的财物或者挪用非国有资金的行为,而与是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无关,只要有相应的职权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所谓职务侵占,是指已经管理的和经办的财物,被非法占为己有。简单的说就是,从合法占有或者合法管理,变为非法占有。如果不是合法占有或者合法管理的,则可能涉嫌盗窃罪。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也具有同样的道理,行为人已经占有或者管理资金而非法的自己挪作他用。
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之便已经占有或者管理资金,而非法占有资金的,这可能涉嫌盗窃罪。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对股东除名,因为股东都有公司股份,除非股东自愿退股。
股东同业竞争的法律规定?
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五项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隐名股东入股没有到工商备案合同该股东可以要求退股返还投资款吗?
如果没有工商行政备案,那么就不具备股东资格!隐名股东投资很麻烦的,你看是否走借款的渠道,这样不牵扯到退股之说,纯粹个人之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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