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机构和协调组织下,是国家设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
一、什么法律机构和协调组织下,是国家设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
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省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二、如何为见义勇为者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
为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鼓励更多的人将见义勇为的美德发扬光大,就绝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为此,必须将救助见义勇为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加强舆论宣传
(2)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对于英雄的后续困难,例如子女的生活、就业、本人的生活、工作都能有社会保障的基金方式予以支持才能保障英雄无后顾之忧。
(3)建立救助联动机制。全社会联动,括医院、110、民政、劳动保障等都应该以最短时间迅速参与救助。
(4)建立稳定充足的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由财政拨款、社会(包括公民个人)捐助等组成,各级财政应将救助见义勇为资金列入预算,并保证资金划拨到位。
三、什么法律机构和协调组织,是国家设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
网站设立法律制度是什么?
四、司法部将如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9月14日,司法部对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再做部署,强调由“法律明白人”、“全科医生”值班,“12348”热线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答必所问、解决问题。
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咨询1064万人次,2016年达282万人次,主要涉及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国家赔偿、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事项。
司法部部长张军强调,这些都是老百姓的事儿,要有“法律明白人”值班,更要有“全科医生”值班,做好解答,“要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值班热线回答不了的问题,及时负责地转交给相关领域的律师,请律师主动回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努力使‘12348’热线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答必所问、解决问题。要有“全科医生”解决问题。”
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到2018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近期重点工作之一是建立包括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11个方面42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张军介绍:“在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案例编纂,形成一定规模,向社会正式开放。”
预祝我国司法环境越来越好。
五、公益诉讼制度怎样实现消费者权益
消费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消费公益诉讼具有一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具有原告资格的主体范围。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只能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二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众多的理解。笔者认为,“众多”不应该只局限于消费者的数量上,也应该包含地域的广泛性,即如果某一行为侵害到多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使人数没有达到“众多”的标准,也应该可以适用消费公益诉讼。
三是公益诉讼只限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一个行为虽然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但是该权益本身不具有合法性,那么其也无法成为消费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