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给盖章的签证、联系单,是否可以给施工单位结算?
甲方不给盖章的签证、联系单,是否可以给施工单位结算?
盖章是认可的具体表现。
既然认可又不盖章,说明里面有其他情况。甲方不盖章,应该弄清楚理由,否则出审计报告有风险。公开招标两次流标后,甲方是否可以直接指定中标人?有什么法律依据?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没有投标当然谈不上投标保证金了]
2.流标不是你们的责任。购买标书只能说明你们是潜在的投标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购买标书就必须一定要投标。你看他们标书里有规定吗?再刚就算你随便投一个非常高的报价,或者干脆在标书上就没有签字什么的,直接废标导致流标也能说这是你们的责任吗?
3.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结算时超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20%时,是否有明确规定,依据什么进行处理?
超出情况是可以的,但是要分析超出20%的原因,向有关上级单位作出说明,请有关管理单位作出批复。
电子厂,换线时如何确认你的物料是否正确?
double check,双人对料,barcode scan,料盘条码扫描,再叫巡线QC核对。
招标补遗文件是否必须要甲方盖章?文件时省上备案的?
必须要甲方盖章。补遗文件是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
应付职工薪酬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税法规定,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是应付职工薪酬,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采用EPC模式的项目,项目业主是否需要聘请监理,是否有政策或是法律依据?
一、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
二、如果无合同约定,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或建设方代表,如果监理不能按时到场,可提前24小时能知施工单位延期验收,但不能超过48小时。
三、对监理不能按时到场,错过验收时间,法律上无针对规定,但有规定“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不得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规定,施工单位只能等。可以提出索赔。
qq发红包时出现请确认你和他的好友关系是否正常?
单向好友,对方把你屏蔽了,然后你给她发红包就发不出去,会显示确认好友关系是否正常,聊天的话你可以正常给她发消息,但是没得提示。
保险合同的订立确认是否有有效性?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定义:保险人和投保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二)要约: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愿与其订立合同的愿望,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为要约人。
(三)承诺: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全部接受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为受约人。
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成立: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二)生效: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
三、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一)有效:指保险合同由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对双方发生约束力,并受法律约束。
(二)无效:指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
(三)分类
1、按程度分:全部无效;部分无效
2、按性质分:绝对无效;相对无效
(四)合同无效的原因:当事人不具行为能力;内容不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等。
(五)无效合同处理方式:返还财产;赔偿财产;追缴财产
材料由甲方提供,工程结算时,我们施工单位除了扣除甲供材的费用还用扣除规费吗?
甲供材相当于建设方代施工单位采购一些工程材料,而采购过程一般是不会产生规费的。当然,甲供材也会挤压施工方的利润空间。对于甲供材结算是否要扣除规费,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由施工单位与建设方协商解决,但一般是事先约定的,否则,建设方是不会认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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