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撤回用赔偿吗? 二审撤回起诉后需要撤回上诉吗?
上诉撤回用赔偿吗?
如果上诉后立即撤回上诉,上诉尚未交纳,就不需要再交纳上诉费了;
如果上诉后已经交纳上诉费,不需要在给法院交纳什么钱了,已经交纳的上诉费,法院还可以退还一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审撤回起诉后需要撤回上诉吗?
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审中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的区别?
二审中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撤回起诉只能由原告提出,被告是不能够提出撤诉的,撤诉意味着本场诉讼消灭,包括一审在内,所有诉讼活动自动终结。
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是表示主动放弃上诉权,原被告均可提出,撒回上诉后,如双方均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期顺延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雨雪天气致使交通中断等,或者是因其他正当理由,如无法防止的和不能避免的事由,还有因公出差等,耽误了上诉期限,在这些耽误期限的因素消除后10天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对于当事人申请顺延期限的,法院应该进行审查。凡是符合顺延规定的,应准许顺延期限,以保障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诉期限后,不致丧失上诉权。
交通事故上诉可以撤回吗?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可不可以撤回。
交通事故立案后能撤销。
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要起诉,否则就过诉讼事效了。如果是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终结治疗后的一年内为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交通事故报案后双方协商私了,报案人不需要向公安交管部门销案。
法律规定上诉后最晚多久出来结果?
二审庭审结束后,多久会出判决,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由于二审的审限为三个月,没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判决将会在三个月内作出。 请参阅《民诉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的规定。
一审上诉期内多久能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上诉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撤诉有效。
关于撤诉的时间的法律规定:
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撤回紧急联系人的法律规定?
11种紧急情况撤人规定
1、发生瓦斯、煤尘、水灾、火灾事故;
2、作业地点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和钻孔施工处CH4浓度达到1.5%;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
6、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7、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
8、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
9、发生冲击地压征兆;
10、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提升、排水等安全设备运行;
11、其他可能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
刑事二审准许撤回上诉的理由的理由?
要分两种情况:
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
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第三百零四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百零五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上诉二审法院可以撤回一审起诉吗?
第一种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的规定,原告在一审作出裁定后提出上诉,一审裁定即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在二审法院未作出宣告前,均可以撤回一审的起诉。也就是说,只要是法院未宣判前,不管是一审宣判前还是二审宣判前,原告都可以撤回一审的起诉,原告的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种意见: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两级法院均是独立的行使审判权。二审期间,周某只能撤回二审的上诉,而不能撤回一审的起诉,二审法院作出准许周某撤回一审起诉的裁定是错误的。二审法院的裁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对周某的申请,二审法院只能作出是否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而不能对一审的起诉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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