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房人不卖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房人不卖了可以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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