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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传播非法视频罪?

2024-01-30 22:06:16法律法规1

什么叫传播非法视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对买卖的定义?

买,是以交易的形式,付出一定代价得到的原本不属于你的东西,比如,你从小店那里花一元钱弄来一根冰棍。

卖,是以交易的形式,别人付出一定的代价得到的原本不属于他而属于你的东西,是从你手中交接到他手里的,比如小店阿姨得到一元钱才给你一根冰棍。

传播虐杀视频的法律判定范围?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原植物对种植的定义?

近几年,新闻报道一些地区出现有人在种植毒品植物,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依法拘时,他们却表明自己根本不认识,觉得自己的罪犯得很冤枉。

如果他们稍微了解一下毒品相关的知识,就知道自己犯了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即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法律上对黄牛的定义?

“黄牛”是俗称,一般指票 贩 子(票 贩 子倒卖的目的是赚钱。

你平价买卖,还得自己倒贴路费和饭前,也许该称你为活 雷 锋 吧)。“黄牛”扰乱市场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按治安管理法可处15天治安拘留。

法律对柜台是如何定义的?

柜台租赁是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以来出现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新鲜事物。

出租方凭借自己热闹地区的场所或响亮的店名,对外出租柜台;承租方利用所租的这些处于繁华商业地段的柜台销售商品。

由于租赁双方都能获得厚利,所以一经出现即形成风气。

但因政策不明,无人管理,租赁柜台实际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出现了一系列矛盾。诉诸法律的也不少。对出租柜台的利弊、合法性尚有争议

法律对稻田改鱼塘的定义?

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判刑。稻田的用途是种植水稻,属于农用水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如果是基本农田的话,问题更为严重。《刑法》有如下相关规定: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对国家机关的定义?

定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公安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专门监督,以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非法行医的定义?

法律分析: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捕捞的定义?

非法捕捞,在国际上通常是指IUU捕捞,系非法的(Illegal)、不报告的(Unreported)和不受管制的(Unregulated)的捕捞活动,简称IUU捕捞,是国际上严重违规的捕捞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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