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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收款的帐务怎么处理?

2024-01-30 15:32:40法律知识1

委托第三方收款的帐务怎么处理?

收到甲公司委托付款证明后,与银行进账单一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委托收款结算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具有使用范围广、灵活、简便等特点。从使用范围来看,凡是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城镇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邮费、煤气费等等也都可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

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风险如下:

1、应要就交易对象与代付款的第三方共同出具书面说明,确认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或者向交易对象、代付款的第三方发送确认函并要求回执。

2、涉及的税费问题,交易双方应当事前进行协商由谁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因此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税务机关有可能以资金流与开票方不一致为由,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委托收款怎么收款?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写邮划委托收款凭证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并签章。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一起提交我行。

2、审查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寄交付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

个人收款委托单位收款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XX(单位、个人)的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执行申请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收款吗?

可以的!执行申请人的委托方无论是委托的律师还是亲属,只要有合法的授权代理文书就可以代理申请执行人所有强制执行程序,这也是法律界限上容许的程序,委托的第三方授权人要向执行局递交授权代理证明,以及授权代理书的授权权限和责任。

汇兑中的委托收款程序的委托?

第一步,由托收银行会计岗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第二步,填制托收凭证,在付款人栏内填写承兑人全称,在收款人栏内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银行全称,账号填写为银行账号,在第三、四联的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栏内加盖结算专用章,在“托收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在备注栏注明汇票到期日期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行大额支付号。

第三步,将上述填好的托收凭证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原件、有关背书瑕疵的书面证明等用特快专递邮寄方式直接寄往承兑人(行、社)办理收款。

第四步,将第五联贴现凭证及特快专递第三联作第二联托收凭证的附件专夹保管。

第五步,在收到承兑人划回的款项后,将专夹保管的第二联托收凭证抽取,作为大小额来帐凭证的附件进行账务处理。

没有委托书,代收款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书,代收款没有法律效力。债权债务的履行,应向债权人履行,如果债权人委托他人代收款的,应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需有,代收XXX债务人支付的款项数额。确保代收款项的法律效力。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委托采购的法律后果?

委托采购是委托有国家批准的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单位采购,采购人和受托方都应按委托协议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 【代理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委托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无权、越权代理的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的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8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已实施的民事行为负连带责任的,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列为共同诉讼人。

全权委托的法律意义?

在诉讼中全权委托就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代收诉讼文书、代收案款、代查信息资料等;具有代理当事人在实体上的决定权;当事人自己可以不出场。特别委托也就是全权委托,诉讼中不能讲全权委托,应讲特别授权代理,就相当于通常所说的全权代理。   区别于全权委托的是一般委托只是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没有实体上的决定权和处分权,甚至程序上的决定权也没有,当事人自己必须出场。   有的商事交易当中有特别委托的也可能是单项特别委托,如委托他人提货、取款、出席会议、投票等单项性事物也叫特别委托。   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鉴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于 年 月 日签署的《 合同》。为了合同便于执行,由委托人特向受托人出具本《全权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全权处置《 合同》项目下的 。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代理委托人处置《 合同》项目下的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等。 二、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在处置 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受托人无权转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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