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是哪些?
只能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是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7种行政处罚,同时还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中没有现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还明确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加以设定?
答案是C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
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 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 、组织代行。 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 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 (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 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的设定?
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创设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
行政处罚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对不同法律文件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作出了规定:
1.法律。
分为有权可以设定的和必须行使权力进行设定的两方面。
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3.地方性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
有权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现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4.部门规章。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地方规章。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
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这里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什么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我国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1、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2、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的要义是尊重公民的人身,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剥夺或限制违法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杜绝随意捕人、监禁、搜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最早出现了自由民和贵族人身不受侵犯的规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行政拘留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在行政案件中有权(决定)行政拘留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法律规定信函只能由邮局邮递吗?
总的来说,法律没有规定信函只能由邮局邮递。如果是一般信件,可以由邮局邮递,也可以由快递公司等其它邮政企业邮递。但公文只能由邮局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不能经营由邮局专营的邮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我国行政处罚法只能由什么确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的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它是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均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因此,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规定种类中的全部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
行政处罚的设定,亦称行政处罚的创设,创设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第一环节,是行政处罚的基础。
从法理而言,违法行为的划定需要有立法机关予以明确,一旦行为超越边界,则构成违法,法律不会也不能具体明确到具体事项何为可为,但必须明确具体事项何为不可为。而行政处罚是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之一,因此本质上行政处罚同样属于违法行为的边界划定范畴。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同,都是公权力的运用,都是针对公民权益的减损,都必须由法律规定,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可以由法律作出明确具体的授权、由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加以规定,而刑罚则非常严格,不可授权,但二者的基本原理完全一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可罚。
总之,没有行政处罚的依法设定,就无法可依,就不可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无从谈起。
本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概括来说就是,法律可以设定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类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都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类别,除此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的设立是立法范畴,实施则是执行范畴,是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予以实现的过程。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实施的主体;二是实施的程序。从广义角度看,行政处罚的实施也属于设定范畴,如果把行政处罚看做对违法行为矫正、社会利益维护的全过程,那么行政处罚的实施遵循法定原则亦是其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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