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中标的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骗取中标的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工出现事故应负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电工在从事工作时,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电气安全。如果电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的责任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程度可能因案件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电工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同时,单位或者企业也可能会因为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而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因此,电工应该加强对电气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承担起自身的法律责任。
违反价格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私盖村委公章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回答如下:如果您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盖村委公章,可能会涉及到以下法律责任:
1.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2. 违反民事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当事人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形的,其合同无效。
3. 违反刑事法律法规,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私盖村委公章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承担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建议您在使用公章前一定要进行合法授权,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用药错误护士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 第五十七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 。
患者通常会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医院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赔偿。18岁把人打死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8岁男孩杀死了人应当判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把员工档案丢失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侵犯的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权利,不能仅仅以直接经济损失来衡量原告的损失。因此单位除承担继续补办原告的档案外,还应当适当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理由如下: 首先,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确定。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可知,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参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可知,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无不具有人格的内容。因此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 再次,用人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丢失侵害了职工的民事权益,这种权益被侵害,造成的结果并非仅仅是财产损失,同时还有精神损失的内容,因此不能简单地用财产损失来衡量。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一般来说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12岁孩子偷盗500元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不负法律责任,12岁是未成年人,心智没有发育成熟,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但是,500块钱也不是小数目,偷窃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监护人还是要负责的,要积极退赃,带孩子上门道歉,请求受害人谅解。让孩子充分识到偷窃是触犯法律的,只是自己年纪小,规避了法律的制裁。
发短信骚扰别人家庭应负法律责任吗?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殴打70岁老人致轻伤,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你好,我是【完美de答案】,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殴打70岁以上才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2款2项的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从得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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