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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就业歧视的范围? boss就业歧视指什么?

2024-01-25 15:28:20法律法规1

反就业歧视的范围?

1.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户籍

2.年龄、身高、身体状况、家庭条件

3.地域

4.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5.学历:对学历歧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中。

6.院校、学习方式,与学历歧视类似,涉及院校和学习方式的歧视,也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系紧密。

7.身份。

8.退役士兵、戒毒康复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boss就业歧视指什么?

就业歧视一般都是年龄限制和学历限制

就业隐性歧视的例子?

1. 年龄歧视:雇主拒绝招聘年龄超过50岁的求职者,以致于他们无法获得工作机会。

2. 性别歧视:雇主偏好男性求职者,而不是女性求职者,以致于女性求职者无法获得工作机会。

3. 婚姻歧视:雇主拒绝招聘已婚的求职者,以致于他们无法获得工作机会。

4. 宗教歧视:雇主拒绝招聘属于某个宗教信仰的求职者,以致于他们无法获得工作机会。

5. 地域歧视:雇主拒绝招聘来

为什么要反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涉及到人的尊严和人格权,反歧视就是捍卫人的尊严和保护人格权。反就业歧视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平等和公正有两个最重要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受教育机会的平等。第二个环节是就业机会的平等。我认为这是也一个人的人生最重要的两个环节

就业歧视去哪个部门投诉?

就业歧视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在生活和工作当中,遇到劳动歧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三观部门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并同时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和道歉,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加强法律保护:政府应当加强对女性就业权利的保护,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禁止对女性进行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提高意识:加强对就业歧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意识和认识,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和偏见。

提供平等机会: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性别而歧视招聘和晋升,确保女性和男性能够在同等的条件下参与竞争。

推广性别平等:推广性别平等理念和文化,营造包容和平等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鼓励女性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华。

专硕就业会被歧视吗?

不会的。虽然说研究生有学硕和专硕之分。学硕要比专硕难考,以及需要多学习一年才可以毕业。但是在实际公司招聘中基本上没有学硕和专硕之分。只要是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就可以了。

中专起点本科就业受歧视吗?

中专起点本科就业不会受到歧视,只要你的本科是一个相对比较知名的学校,在就业市场上不会有歧视,你们现在中专学生可以通过参加高考的方式来报考高职高专批或者本科,考上本科就已经相对比较优秀了,在就业市场上是不会受到歧视的,只要你的专业技能过硬,应该是比较受欢迎的

就业间接歧视的界定主要要素?

界定主要要素如下:

间接歧视(也称隐性歧视)是指非公开地、看似无意图地将某些个人或群体置于不利境况,使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因素(如性别、种族等)受到不公平的区别对待的行为。间接歧视在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通常较难发现,但却具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因此也被称为实质性歧视。

    例如,一些用人单位虽然在招聘广告中没有作出歧视性规定,但在招聘的不同环节存在排斥女性求职者的行为:

    ※不给女性面试或复试机会

    ※在面试等环节有意无意地表露对男性的偏好

    ※问及女性有关男朋友或结婚事宜

    ※以相关岗位需经常加班、出差或到艰苦地方工作等试探女生

    ※问及女性何时生育或是否打算生二孩

    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大多不会明目张胆地提出“只招男性”,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越来越多地表现为间接的、隐性的歧视。

反就业歧视的范围包括?

我国反就业歧视范围包括:

1.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户籍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年龄、身高、身体状况、家庭条件

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了不得因年龄、身高、身体状况、家庭条件实施就业歧视。

3.地域

地域歧视在中国有着较长的历史,许多劳动者都曾在就业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地域歧视,比如被拒绝录用。去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也出现了歧视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劳动者的情况。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第四条第(十六)款规定:“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4.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多次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的平等就业权,并催生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等专门规定,可以说为特殊群体积极推动实现自身平等就业权提供了示范。该意见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5.学历

对学历歧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中。

6.院校、学习方式

与学历歧视类似,涉及院校和学习方式的歧视,也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系紧密。

7.身份。

8.退役士兵、戒毒康复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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