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有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法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不知道你是属于哪一种情况,不过据我推测你应该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两基本法中,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并未规定造成的其他损失还需要赔偿,至于非上述三种情形下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的权利是行使无过错的解除权,但两法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并未规定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能否要求赔偿以及如何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十六条则对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下,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其前提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按照该条款的规定,似乎只有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情形下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又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损失,不管损失多大,均无需赔偿。
所以首先看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不赔偿,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赔偿,但是每个月应发工资不能因此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赔偿,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综上请结合利弊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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