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的法律追诉期?
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的法律追诉期?
1979年《刑法》规定对过失杀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没有逃避侦查或审判,也没有继续犯罪,追诉时效已过,不再追诉。1979年《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如下:第七十六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七十八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过失杀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动刀子伤人法律怎么定罪?
回答如下:动刀子伤人是指使用刀具攻击他人,造成身体损伤或死亡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具体来说,如果动刀子伤人造成轻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可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如果造成重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造成死亡,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动刀子伤人的行为过程中还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如抢劫、敲诈勒索等,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惩罚。
为他人清理杀人现场性质是什么?怎么定罪?
涉嫌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具体可以参考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第二款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毁坏1.5亩林地法律怎么定罪?
要看是用来做什么用。如果只是砍伐林木,就属于滥伐林木;如果是用来种植农作物,就属于毁林开垦;如果是用来建设房屋、堆放建筑垃圾等,就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毁坏1.5亩林地,应该属于情节轻微,一般会被行政立案,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德国的法律对于抢劫怎么定罪?
根据德国《刑法典》(2002)规定,抢劫情节较轻的,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自由刑;严重的抢劫,处3年以上自由刑,抢劫致死,处终身自由刑或10年以上自由刑。
附:《刑法典》(德国,2002)
第249条(抢劫)(1)意图使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占有他人财物,用暴力或以身体或生命受到现实危险相威胁抢劫他人动产的,处1年以上自由刑。(2)情节较轻的,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自由刑。
第250条(严重的抢劫)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年以上自由刑:
1、行为人或参与人在实施抢劫时,
a.携带武器或其他危险工具的,
b.携带其它器械或工具,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阻止或制服被害人的反抗的,
c.抢劫行为有致被害人的健康遭受严重损害的,或
2.行为人作为为继续实施抢劫或盗窃而成立的犯罪团伙,与团伙成员结伙抢劫的。
(2)行为人或参与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自由刑:
在行为时使用武器或其他危险器械的,
在第1款第2项情形下携带武器的,或
行为导致他人
a.身体被严重残酷对待的或
b.有死亡危险的。
(3)在第1款和第2款情形下,如情节较轻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自由刑。
第251条(抢劫致死)
行为人通过抢劫(第249条和第250条)至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终身自由刑或10年以上自由刑。
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人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1. 可能定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也可能定故意杀人罪或其他罪。如果行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抑郁症杀人定罪一般判多久?
抑郁症杀人定罪: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抑郁症患者只有案发时完全无行为能力才能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杀人犯成了植物人,如何定罪量刑?
植物人在我国并不可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死亡,所以仍然需要按照其所犯罪行由法院定罪量刑,但因为患病,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死刑和杀人有区别吗?
对象不同,结果不同。首先,死刑的对象是经过审判的罪犯,是恶人。杀人的对象是“人”,没有特殊性。
其次,死刑可能立即执行,也可能缓期执行(大概率不会死亡)。杀人毫无疑问结果就是人身死亡。另外,两者相互联系,实施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法律判处死刑。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定罪在苏州?
江苏诈骗罪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立案追究,接近“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或者使用诈骗的款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多次诈骗的;
(六)曾因诈骗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七)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八)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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