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行政处罚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金配件案
2016年1月6日,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1440套假冒“坚朗”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产品,用于其承包的断桥铝门窗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五金配件1440套,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6年2月25日,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全城热销、证件齐全”的广告词,在金茂国际生活港接待中心进行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案
2016年3月18日,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钛块、釉粉。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没收钛块50颗、釉粉1盒,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程温宁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案
2016年3月30日,程温宁用非法改装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通北村二队农场,利用软管连接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向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非法充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其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充装气瓶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案
2016年4月19日,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677件、违法所得141元,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邱小乐(银川市兴庆区来来永和豆浆店)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油条案
2016年5月12日,邱小乐在其经营的豆浆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油条,经抽样检验,铝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4.35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赵洪望(银川市兴庆区洪望轮胎销售部)销售不合格轮毂产品和未经强制性认证(3C)轮胎产品案
2016年6月21日,赵洪望销售的汽车轮毂经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合格,销售的轮胎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汽车轮毂181个,罚款3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母文梅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2016年6月27日,母文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下,在金凤区“天下易烤休闲餐厅”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程增帅销售不合格电缆产品案
2016年8月9日,程增帅销售的电缆经监督抽样检验,导体直流电阻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缆15.8千米,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2016年10月12日,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在治疗仪销售活动中,宣传治疗仪功效与产品真实适用范围不一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