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窝工损失如何主张?
停工窝工损失如何主张?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承包人原因,由承包人负责相应损失,比如承包人管理不当。
还有是业主原因,比如业主无故要求停工,还有就是拖欠工程款。
还有一种原因不可抗力,这一种也分情况,如果是形成实体工程,由业主承担,措施项由承包人承担。其实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不一一列举了。
停工损失怎么划分?
企业在停工期间所发生的计划内停工损失应由开工生产的产品负担,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计划外的停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注 意:由于非常灾害造成的停工损失和由于计划压缩产量而使主生要产车间连续停产一个月以上或整个企业连续停产十天以上所造成的停工损失,按制度规定由营业外支出列支。
高考停工法律依据?
这是在国家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在高考期间实行静音施工特殊地区暂停施工
停工损失的账务怎么处理?
停工损失账务处理: (1)发生停工损失费用 借:停工损失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负担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停工损失 (3)结转停工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属于自然灾害部分) 基本生产成本(本月产品负担的部分) 贷:停工损失 账务是指实现会计处理进行原始单证的收集、整理、记载、计算、结报等会计处理的具体事务,它要求规范、准确,保证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停工损失属于什么科目?
停工损失和废品损失属于成本费用类性质的帐户。 停工损失和废品损失,列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是减少利润的科目。 废品损失:指由于产生废品而发生的废品报废损失和超过合格产品正常成本的多耗用损失。
如果废品损失相对金额较大,对产品制造成本影响较大,则要将发生的废品损失单独核算,恰当计入产品制造成本中,确保企业成本管理到位。
废品分为料废和工废,一般只包括发生废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废品损失应按相关项目设置明细帐,转至“生产成本-基本生产”等相关帐户成本核算;一般只计入本月完工产成品中。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停工损失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 住北京,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XX
被申请人:××××, 男,汉族,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停工损失所引起纠纷一案作的鉴定。
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损失后的直接损失及损失进行鉴定。
停工损失清单怎么做?
停工损失清单的做法是逐项列出损失内容。由于企业停工,很多费用照样发生,会发生很多损失,包括停工期间的水电费,设备厂房折旧费,工人工资及各项保险,车辆保险费,设备维护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工人的福利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限令企业停工停产法律依据?
《劳动法》对公司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车辆自燃损失鉴定的法律依据?
您好,车辆自燃损失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财产损失等后果,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车辆自燃属于机动车事故之一,当事人应当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并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于保险理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证明和资料。车辆自燃损失鉴定需要提供车辆自燃的原因、损失程度等必要的证明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便做出自主选择。车辆自燃损失鉴定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