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就是合法的。
哪些情况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不合法: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合法嘛?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合法与否,取决于资金使用方向、利息高低以及是否就利息纳税。
企业之间拆借的资金不能用于验资、增资、对外投资等法律规定不能使用的用途。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4倍。出借方应当就利息收入缴纳相关税金。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违法吗?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按国家法律规定,企业之间私下拆借资金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企业拆借资金的利息如何开票?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属于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营改增办法明确规定,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既然接受方不能抵扣,那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毫无意义.
根据国税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财税字[2000]7号文件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关联企业间借款取得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利率)如不属于上述财税字[2000]7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应依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会计分录如下: 归还拆入资金时: 借:同业拆入--××(拆出行)户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拆借资金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款户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私人资金拆借定义?
是指短期贷款业务之一。即出借人在短期 (一般是一两天) 内把资金放出,借款人在解决临时头寸短缺急需后,立即按期归还。
资本主义国家的交易所经纪人常用这种方式向商业银行借款。这种短期贷款一般需有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作抵押,并在放款者通知还款的次日立即还清,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所押担保品。
什么是资金拆借?
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为调节临时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活动。拆借数量、利率和期限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由拆借双方协商议定。
各银行吸收的存款数量和来源不同,所发放的贷款对象和用途不同,致使其资金在时间上、地区间、数量上存在差异,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现实可能,调剂资金余缺,充分有效使用资金,这是银行间资金拆借的客观需要。
企业间拆借资金属于金融服务吗?
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
资金拆借为什么合法?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内部职工集资、或者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的行为,符合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是合法的。
需要强调的是,拆借资金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能按期还本付息。
什么叫企业拆借?
资金拆借是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拆借的主要目的是弥补短期内资金的缺口并使闲置资金获得收益.拆入方获得资金到期支付利息,拆出方借出资金到期收入利息.企业拆借就是指企业之间的短期直接资金借贷行为. 至于企业拆借条件,没什么特殊条件,企业之间互相信任就可以拆出或拆入资金.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的现象比比皆是.
个人拆借资金利息怎么入账?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银行借款利息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20%计算。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值得提醒的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1、个人和公司签定一个借款协议,把借款额、时间期限、利息写明。
2、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进入财务费用。
3、超过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的部分,年底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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