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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4-01-19 11:23:01法律知识1

相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你的陈述,如对方该修缮行为确需要经过你家店铺,且系唯一的路径,则根据相邻权的相关规定,你需要配合,当然可以主张部分损失。建议提起相邻权之诉。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

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农村相邻路权法律依据?

农村相邻路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相邻采光权法律规定距离多少?

2.4米,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邻居侵害相邻权的行为有哪些?

1、因光照、通风、噪音和震动造成的纠纷

建造建筑物时,应当与邻居保持一定的距离和空间,以免影响他人的采光、通风;还应当注意保持公用环境的清洁,不得以高音、噪音、喧嚣、震动等妨碍邻居的工作、生活和休息。否则,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2、因正常的通行受阻造成的纠纷

在一个小区里,如果有人堵塞了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致使他人无法正常通行的话,属于侵权行为。

3、因防险、排污造成的纠纷

开挖土地、建筑施工和装修房屋时,不得影响邻居的地基和房屋,不得使邻居的建筑物受到危害;如果自己的建筑物有倾倒的危险,威胁到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采取预防措施;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恶臭物品时,应当与邻居家保持一定距离,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和安全装置。

此外,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研究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因用水、流水、截水、排水造成的纠纷

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在需要改变流向并影响到邻居用水时,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水流经过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都可以使用流水,但应当共同协商、合理分配使用,不得擅自堵截,也不得影响上游排水。

5、因相邻管线安设关系造成的纠纷

相邻人因埋没管道;架设线路,需要经过他方的土地或房屋时,他方应当允许,但相邻方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法安设,相邻人还应对所占土地及施工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并于事后清理现场。

相邻权的主体一般不少于两个人,所以发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类型也比较多,但是,在相邻权受到侵害的过程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与侵犯权利的对方进行协商或者进行调解。

民法典相邻权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内容是怎样的

1、 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农村相邻通行权纠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

农村建房相邻权是哪部法律规定的?

农村建房相邻权是由《民法典》规定的。

农村相邻权有什么政策?

根据国家宅基地法规规定,确定相邻的界限而确定。个人不得更改,挪移。

一楼住户有哪些正当的相邻权?

相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楼上楼下相邻权有哪些?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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