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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4-01-16 20:56:44法律知识1

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当然承担责任了。因为委托事项是由委托人发起,受托人只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去从事某一行为或活动,该后果无论是收益还是损失均由委托人承担。

譬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炒股,无论赚还是赔都是委托人自己承受。如果受托人故意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代人招标委托人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没有代理授权书,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获得代理授权书,当事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的,一切责任有授权方承担。未在授权范围内行事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招标委托人会承担什么风险?

如果是替招标的话,招标会上作为招标人代表出席是不需要授权委托书的,签字只是表示有招标人代表到场,不会承担任何风险; 如果是替老板去投标,没有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是不认可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的;你签字没有任何效力; 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时候一般是要附身份证复印件的,至少要提供身份证编号的,你多虑了。

消防申报委托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法律责任一般不会有的,因为这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服务对象是单位主体,即便是有责任也是单位和法人负责,办理人只是法人授权在消防大队办理业务的人,只要你能确保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就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签约的合同价应为中标人的投标价格(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如果该价格该高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其差价也应是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最后还应说明,未发出中标通知书,而是公示后的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时,只能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承担法律责任,即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帮朋友做招标委托人有风险吗?

 没有任何风险。如果是替招标的话,招标会上作为招标人代表出席是不需要授权委托书的,签字只是表示有招标人代表到场,不会承担任何风险; 如果是替老板去投标,没有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是不认可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的;你签字没有任何效力; 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时候一般是要附身份证复印件的,至少要提供身份证编号的,你多虑了。

虚假招标应承担何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电子招标有没有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的规定,有偿出售没有问题,电子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但如果你认为招标文件售价过高是可以举报的。

受委托人去工程招标承担责任吗?

你好,简单一点说:如果你是招标委托人的话,那么你就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旦取得招标资格,你就要为你的行为负责,无论你自身出问题还是你转包之后的人出问题;如果你是招标受托人的话,你只是代理施工单位参加竞标,竞标成功以后施工单位会给你报酬,之后工程出现问题的话一切都与你无关,你就放心,看你这种情况应该只是帮朋友忙,所以你应该是招标受托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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