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担保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出国担保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被骗做担保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根据你所叙述情况,分为: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不知道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期间,你能证明你的保证是只对3万元作保证,而债权人知道该情形的,你只对3万元承担保证责任。你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以上四点,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去证明,不能证明的话,你要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况且你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是存在过错的。
办电话卡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办理电话卡不需要担保人,但是需要本人出示身份证,实名办理!
当保人和担保人法律责任一样吗?
保人和担保人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担保人我们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他们的一个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是直接对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的一个偿还责任。
而一般担保人在这个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才对这个债务人的一个债务承担这个偿还责任。
证人和担保人所负的法律责任有何区别?
有区别。
证人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人,诉讼结果与证人无关,也不承担案件的判决结果。
担保人是案件当事人,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关系,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承担。
学校对学生安全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信用卡担保人有没风险我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信用卡没有担保人,只有联系人!担保人的说法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信用卡就是纯信用,不需要别人做担保的。联系人有义务在联系不到持卡人的时候要负责通知信用卡持有人,但不承担任何债务。另外叮咛一句:在其他事情上的担保人是要根据担保的范围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请您区分开来担保人和联系人。
保释人有几种监管方式?
①建立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例如可参考国外的作法,建立保释拘留所、保释旅馆,相对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自由。
②通过电子化的装置控制,例如采用电子手镯等设备监管被取保候审人,提高监管效率。
③通过附设特定的义务来对特定事项进行限制, 例如扣押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限制出境; 禁止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对其酒瘾、毒瘾的治疗等,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
④坚持定期报告制度。被取保候审人要定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⑤建立协调社区共管机制, 吸收被取保候审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或者专门的社会组织参与监管。
⑥完善取保候审期间的检查评估, 了解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的风险值有无变化,根据取保候审风险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取保还是变更强制措施。
20年前为别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人,被担保人仍未还款,请问担保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根据众鑫玩卡介绍,如果贷款人意外死亡,留下的遗产不足以还清剩余贷款,家人又不愿意偿还的情况下,遗产会被用以偿还贷款,剩余不足的款项需要担保人偿还。 而若留下的遗产足以偿还剩余的贷款,家人想要继承的话,就必须由家人偿还,担保人不用偿还。但若家人想要继承遗产,又拒不支付贷款,那么银行是有权利找担保人还款的。
欠条上的证明人,负法律责任吗?不是担保人?
从字面上看,这张借条写的真是很不规范,其中正文内容仅仅是证明了借钱这一事实,为什么不写明借款期限和还钱日期,最下方有“年底负清”字样,“负”字是错别字吧,“负清”更是难以解释,年底也未说明是本年年底还是明年?后年?借贷方签字也没有手印,至于所谓的一万元利息,从借条上来看更是无法证明,口头约定如果对方否认或没有第三方证明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万一还款时双方起了纠纷,这张借条恐怕很难保护出借方的利益,不过要是真的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还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何判断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建议以后最好从网上下载一个借条模板,根据自己情况改改,然后打印出来,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和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号码,必要时可复印其证件作为附件;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借款人亲自签名、手印;
(8)必要时,应当有证明人或担保人签名、手印,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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