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主要指的哪四权
一、妇女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主要指的哪四权
我们《民法通则》规定的每个人都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
二、在我国,妇女和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权利属于什么?
C.生命健康权
在我国,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三、婚姻法中女性应受到什么保护
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保护没有能力的妇女的生活来源的权益,保护女人的性自由,保护妇女离婚的财产权等
四、求问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财产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财产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九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第三十一条 妇女享有的与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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