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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共设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4-01-08 14:02:23法律知识1

破坏公共设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是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损失达不到5000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共设施被破坏报警有用吗?

破坏公共交通设施该去警察局报案,因为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罪是刑法罪名,应该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破坏公共设施的感悟?

所谓的公共设施指的就是社会公民大家所可以享受的,主要是镇府投入,可以方便光大人民群众的设施,这就要需要大家好好爱护这些公共设施,有保护好公共设施,大家才可以更好、更久地享受这些设施,如果有人因为个人喜好、心情、利益而破坏了公共设施,这样就会给其他很多人带来不便,就会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公共设施,而不是去破坏公共设施。

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处罚规定?

如果轻微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尚不构成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的可采取警告,批评教育。如故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并造成设施损坏的可以由当地派出所对破坏者治安处罚,造成严重损坏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治安处罚并追究民事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触犯什么法律法规,请具体到那条?

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与森林有关的公共设施?

众所周知,森林在保护环境生态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一场大火将导致这些功能减弱甚至消失,所以,防止森林火灾时保护环境的必然需求,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那么森林防火通道是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吗?下面就来讲讲相关的知识。

专家称,森林防火通道是属于公共设施的。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大局、事关林业发展大局。回良玉副总理指出:“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面广,处置起来往往要兴师动众、耗费巨大。每次森林火灾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十分揪心,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十分担心,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林区是广大林农世代生活的家园,森林火灾是威胁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大灾害。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是关系林区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在林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他们安居乐业提供最重要的保障。

森林防火通道在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救兵力投送,扑火机具、设备、食品等后勤保障物资的输送补给,以及在实施科学高效扑救指挥等工作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只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确保入村入林的交通具有较强的通达功能,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才能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破坏小区门禁公共设施的处罚规定?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破坏小区门禁公共设施符合上述第(五)项的规定。谢谢阅读!

你如何看待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公共设施是为公众建立的,是为公众服务的,也是需要公众共同来维护的。

如果个别不道德的人为了自己的私利,破坏了公共设施,就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重要设施被破坏,会导致危险事故发生,对社会有很大的危害性。所以说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破坏公共设施。

被破坏的植物?

被破坏的雨久花。

小时候,我喜欢夏日青青稻田里有圆圆苹果叶开着一大串深蓝色象蓝宝石一样的雨久花,它们一丛丛散开在稻田里,好象那些青青稻苗也格外醒目,散发着蓝宝石的光泽一样。后来长大了,我再到农村去,那些稻苗整整齐齐象刀切的一样,只是稻苗下面再无一棵杂草,还什么雨久花,听人说是用了化肥农药的原故,不过我想还有可能是转基因,为了那些宝石蓝色的雨久花,我真是伤心啊!

破坏景区的法律依据?

第一、如果景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游客破坏的物品属于文物,应该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的各条规定,分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破坏文物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第324条规定办理。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如果景点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游客破坏的物品不属于文物,应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的标准和数额,应以实际造成的损失、维修恢复费用、因文物被破坏造成游客数量减少从而减少景区门票损失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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