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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如何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求解答

2024-01-08 11:54:48律师案例1

一、外国人如何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求解答

李先奇律师解答: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他们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

外国人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 8 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除经文化部批准《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外,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

三、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经批准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该外国人凭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到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申请Z字(职业)签证。

外国人应在入境后1 5 日内持就业许可证书和职业签证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3 0 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工伤待遇标准的问题,希望您能满意。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我会一一为您解答。

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有哪些管理规定

主要就是聘用双方均要有资质。

聘请方要有聘请外国人工作的资质;受聘方要有工作签证。

申办工作签证,自16年年底开始改革,二证合一,进行分类管理。分数高的老外,容易获得签证,或可获更好年限的许可。

三、外国人来中国打工手续怎么办?

各地的情况不太一样,但都是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规定来执行,建议查查相关规定。这里给你最主要的几个条款:

。。。。。。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

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四、.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合同一次性可以签订多少年

1、最短时间不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 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 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 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 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 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 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 就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 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立即到原发证机关 办理挂失、补办或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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