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划分的草场有没有法律效力?
村集体划分的草场有没有法律效力?
村集体作为草地所有权人对草场有处分的权利。所以村集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草地进行划分,其划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元代保护草场的法律?
1206 年,成吉思汗颁布了蒙古族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札撒》,《大札撒》的颁行,意味着草原生态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时代。
《大札撒》继承了《约孙》许多生态保护内容,规定了倒场轮牧制、严禁破坏草场、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资源、禁止草原荒火、保护森林资源等重要内容。
草场是蒙古族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因此,为了保护生存环境,蒙古族统治阶级制定了各种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草场。
如倒场轮牧制就是比较好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
蒙古人认为,在一片草场上长时间的放牧,会破坏草场的地表植被层,羊群尖锐的羊蹄长时间践踏草场,会破坏土质,长年累月的放牧会使土质风蚀沙化。
另一方面,如果家畜一直养殖在同一片草场上,家畜的排泄物不仅不能成为肥料,时间久了还会变成毒物损害草场,造成草场退化。
牧民们还认为,草场的草长得过高,就会失去其营养价值,草木长得过高会吸收土壤里的营养,造成土质营养缺失,不利于草木的生长。
所以,倒场轮牧制会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牧民们要根据牧场的条件和畜群的种类,选择合适的牧场进行轮牧,畜群越大,移牧的次数就越多,实行倒场轮牧制既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护生存环境,适应自然的结果。
蒙元时期,统治阶级为了更好地保护草原草场,还创立了草库伦(一种更为直接的轮牧法)。
为防止牲畜随意进入,他们用杆栏或其他材料做成藩篱,将草原一块块地围圈起来,然后用人力更新围圈起来草原的植被,
使牧场得到必要的休养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轮牧,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而且还可以人为地调整水、草、林、料基地,对于防止草原沙化和草场退化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轮牧制不仅是适应自然、保护生存环境的过程,也是蒙古族牧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过程。
内蒙古牧民的草场怎么划分?
内蒙古牧民草场有天然牧场、割草场、人工草场、半人工草场、草库伦及饲料轮作区。
天然草场按植物区系的特点和植被分布的地带性规律,分为森林草原、草原、荒漠草原。
按人类干预程度分为天然草还可根据草场地带性植被基本型,结合大地貌特征的一致性,植被亚型与土壤母质条件的一致性,植物场、人工草场、半人工草场。按利用季节分为夏秋草场、冬春草场。
关于重新划分草场的有关规定?
村集体作为草地所有权人对草场有处分的权利。所以村集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草地进行划分,其划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的划分方式?
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法律目录层次划分?
最高层次: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一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的效力层次属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为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为第三层次。
地方层次:地方立法主体制定的地方法规,包括一般性地方法规和自治地方法规,特别行政区地方法规,其法律效力的层次为地方层次。
法律的划分原则?
1. 客观原则。划分法律部门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 关系。我们应该考虑到法律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数量的多少。 2. 合目的性原则。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所以合目的性原则是划分部门法时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
3. 适当平衡原则。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在各种法律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各法律 部门所包含的法律范围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窄
4. 辩证发展原则。客观世界是在发展变化的,社会关系也是在发展变化的,那么作为调整 社会关系的法律本身当然也会发展变化,法律和法规也始终处在变化中。
5. 相对稳定原则。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我们不能频繁地变 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6. 主次原则。具体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是极为复杂的,有时同一部法律、法规可以被划 归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我们应该考虑这一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是什么,按照其主导 因素
法律规则的性质划分?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规则。权义复合型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都属于此类。
(2)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3)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4)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规则功能的不同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于规则本身。
暴雨等级划分标准法律?
1、暴雨级别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蓝色级别: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黄色级别: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橙色级别: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红色级别: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法律体系划分原则?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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