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记账?
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记账?
1 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记账2 因为股东借款给公司属于公司的负债,需要在负债方面进行记账处理。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在借款发生时,公司应该记录一笔负债,记账科目为“应付股东款”或“借款”。- 在还款发生时,公司应该将负债减少,记账科目为“应付股东款”或“借款”。- 在借款期间,公司应该按照借款利率计提利息,并在年末进行结转,记账科目为“利息支出”。3 如果股东借款是用于购买资产或进行投资,应该将其记为资产或投资,而不是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资产或投资记账方式进行处理。
股东借款给公司有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股东借款给公司如何做帐?
股东借钱给公司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否—定要付利息?
不是一定要利息,可以其他方式,比如提高股份到,当然也可以有利息。 企业借款分两类: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满足两个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二是金融企业的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5:1,其他企业不超过2:1。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2、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借款给公司,需要签到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还款时间、违约责任。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利弊?
答: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利是借款费用低些; 弊是容易受各监管部门的重点检查。
如果股东不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或抽逃出资为目的而借款,只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就不会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害;相反,如果允许股东无限制地向公司借钱,则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架空,甚至导致“三无企业”的盛行。甲、乙两个股东分别出资一百万成立甲公司,如果允许两个股东无限借款,可以在成立甲公司后借款,用甲公司的借款成立乙公司,在成立乙公司后借款成立丙公司,理论上甲、乙可以成立无限公司。如果ABC中有一家公司需要营运资金,股东可以借用上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毫无疑问,股东以此为目的的借贷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对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必须受到各监管部门的重点检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条件?
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但是需要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公司可否直接借款给公司股东?公司可否直接借?
可以。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借款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某人 原始凭证可以为公司借款时开的收据。
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原始凭证为费用发票。
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 贷:现金 原始凭证为单位开的付款单,但收款人必须签字。扩展资料: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感请。 问题没写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不同规则不同,假设为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股东借钱给公司,法律并不禁止,也没特别要求。
如果公司章程写了“未经股东会同意,公司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易”,股东给公司借钱也是进行交易,那么按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同意,如何同意请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扩展资料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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