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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2024-01-06 00:08:34法律法规1

劳动仲裁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这份离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按实际情况,只要离职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离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一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否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您好!有效。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仲裁庭外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简言之,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一)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二)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区级劳动仲裁和市级劳动仲裁区别?

区级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集体劳动仲裁和个人劳动仲裁差别?

集体仲裁和个人仲裁的区别是仲裁主体的不同。

集体仲裁有全体参与仲裁或代表参与仲裁,而个人仲裁只一个人参与。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本身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分两种,部分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其他裁决待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网上劳动仲裁和现场劳动仲裁区别?

网上劳动仲裁力度肯定没有现场来的大,网上也可能只是书面形式告知一下,起不到本质作用,现场的话简单明了,自己有什么诉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递交上去,相关执法部门也会现场给你解决问题的答复!有什么需要向你了解的,也能第一时间详细的告知!

劳动仲裁范围及仲裁的条件?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变更仲裁请求的后果?

一般没有什么影响。《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利与弊?

一、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权利,原则上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二、现实中,也别忽略了,申请仲裁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其前提,必然是在调解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每次仲裁都赢了,那问题不大。如果多次仲裁输多赢少的,那该员工容易给人一种蛮不讲理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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