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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能否单方面终止担保

2024-01-04 02:54:34法律知识1

担保人能否单方面终止担保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他为一朋友借款作担保,约定借款时间为一个月,但现在还款日期已过很久,朋友未还款。他是否能够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担保。 回复: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担保人不能单方解除保证合同,除非双方约定了担保人享有单方解除的权利。稿源: 奉化日报 编辑: 王于奎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乡村旅游的三要素

乡村旅游,简单地说就是依托乡村的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农业资源等要素,开展的一切游憩、休闲、参与、娱乐、体验、科普活动。近年来,随着人们休憩时间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乡村旅游越来越受到城市居民和游客的青睐。

一、 乡村旅游的定义

要把握乡村旅游的概念和内涵,应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

①从地理角度来看,乡村是与都市相对的一个空间概念,它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所住的地方。

②乡村旅游资源是指存在于乡村的资源。它包括乡野风光等自然旅游资源,还包括乡村建筑、乡村聚落、乡村民俗、农事活动等人文旅游资源,以及乡村社会文化等无形的旅游资源。

③乡村旅游有别于农业旅游,前者是按旅游的地域空间来分的一种旅游形式,后者是按旅游对象来分的一种旅游形式

④要区分乡村旅游与民俗旅游之间的关系。民俗旅游指的是以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加以保护开发的旅游产品。两者含有公共部分——乡村民俗旅游的关系。

⑤乡村旅游不仅能观光游览,亦可度假休闲,游客还能亲自参与体验农家生活与生产以及购买时新农产品和其他土特产品。

⑥乡村旅游的特色是乡土性,其目标是生存环境与乡村有较大差异的城市居民。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1994年定义: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

2004年,在贵州乡村旅游国际论坛上,中国专家形成统一意见,认为我国的乡村旅游应包含三方面:一是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为灵魂,以此提高乡村旅游的品位丰富性;二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充分体现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民俗特色;三是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应主要定位为城市居民,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民俗的愿望。

二、现代乡村旅游的基本类型

乡村旅游一般具有休闲、观光、度假、娱乐、体验等功能,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强,适合于群体团队活动,一般以家庭单元、企业团体为主,兼以零星散客。组织乡村旅游,对家庭而言,有益于亲情培养,心灵沟通,充分享受家的温暖和关怀;对企业团体来讲,有利于放松心情,增进了解,融洽关系,加深友谊,增强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代乡村旅游由于受到其独特的乡村旅游资源和发展条件的影响,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①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观光型乡村旅游。山清水秀,碧空万里的自然风光使游人留恋忘返,幽雅清静、舒适宜人的绿色空间,是人们返朴归真的最佳选择。

②以拓宽视野和增长见识为主题的教育型乡村旅游。集知识、考察、学习、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区。例如:宁波奉化滕头村。

③以民俗风情和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乡村旅游。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华民族56个,就有56种风情,富饶的国土形成灿烂的风俗,悠久的历史创造了多彩的民间文化,引人入胜。

④以观花采果和品尝美食为主题的参与型乡村旅游。以观赏花卉、采摘果实为主题的“动手果园”,以特产参观、品尝、购买为主的工艺特产一条街等,都对广大游客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⑤以康体疗养和健身娱乐为注意的康乐型乡村旅游。与都市生活的“灰色空间”相比,富有乡野情趣的“绿色之旅”更能使游客放松身心,消除疲劳,陶冶情操。

三、发展乡村旅游的三大要点

全球乡村地域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对发展中国家旅游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旅游业正逐步成为乡村地区和社区发展重要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因素。旅游业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的贡献是可以估算的,但机制和过程尚不完全明确。旅游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过高估计,会导致发展停滞、后退,甚至导致地方旅游业获得利润能力的损失。过高估计必然会过高估计对旅游设施的需求。1991 年美国国家(州) 旅游局的调查表明,60 %的州正致力于乡村旅游的发展,50 个州中的30 个州具有目标具体的乡村旅游发展计划,70 %以上的美国居民在乡村娱乐。1993 年英国每天接待的乡村旅游者为90000 人,估计84 %的人口每年进行一次乡村旅游。反观我们中国国内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发展乡村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中国发展乡村旅游应注意以下三大要点。

1、天时

①给予政策扶持。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近郊都在花大力气发展乡村旅游,争夺客源的竞争空前激烈。仅靠乡村旅游一家一户的小打小闹,靠口碑宣传和散发传单是难以持续发展的,唯有政府的主导、群体的力量方能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乡村旅游的正常稳态发展。

2006年,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乡村旅游年”。这足以说明我国对乡村旅游越来越重视,但是光有足够的关注是不行的,还缺少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扶持政策。现在我国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更不用说是关于乡村旅游的了。致使很多开发商利用这个机会,打着“乡村旅游”的幌子进行着圈地、开发房产的行为,导致了乡村的乡土面貌被严重破坏。

因此国家,乃至当地政府都要从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政治高度,出台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的实质性扶持政策。比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和重点项目的开发等等。

②完善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服务质量监督。对每户农家建立档案,并采用乡村旅游点的标志授牌、等级评定、记分考核、实施奖惩等可行办法,对于经验优良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做出违反管理的农户则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该乡村旅游经营内容。

二是,加强服务动态管理。即积极组织经营农户参加服务礼仪礼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细分目标市场,明确服务原则。要做好值班工作,确保随时向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并记录在案。

③加大宣传力度。

例如:目前,龙坞茶村的主要旅客是杭州人,而且大都是回头的老客户。这些游客是来自开业之初游客高峰期的,而近来的新客户则非常至少。散客的数量有限,而且时间也较为分散,不利于实际经营。此时,龙坞茶村的服务容量显然是未饱和的,大量的开业农户仍在“待业”状态,因此暂时可以放下对游客容量问题的忧虑,一心加大宣传力度。只有有了足够的客源,才谈得上分摊客户,才能让农户看到项目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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