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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章的法律规定? 公司章作废相关法律规定?

2024-01-02 17:22:12法律知识1

作废公章的法律规定?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属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接着要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刊登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各地规定不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

公司章作废相关法律规定?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公章作废声明登报法律规定?

公章作废必须向公安部门备案,依法登报声明。

作废的结婚证可以公证此证件作废吗?

  结婚证被加盖作废章,如果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盖的钢章(作废章),只是证明此证不具有有效的结婚证,可能是不符合办理结婚的条件或者其它的因素。比如:夫妻离婚的状态。所以,不能说,盖了作废章的结婚证,证明此证件作废,只是代表的意思不同而已。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证件遗失如何登报挂失声明作废?

证件遗失,要在报社登报挂失,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报社联系,办理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完全没问题

法律规定欠条或字据在多长的时间作废?

一、如果欠条上写明了最后还款日期的,在最后还款日期到来后的两年内,欠条持有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如果欠条上并未写明最后还款日期的,欠条持有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到来后的两年内,欠条持有人也可以通过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如果既没有写明最后还款日期,也没有进行催告的,最多经过20年。

四、超过诉讼时效后,欠条持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超过诉讼时效以后,会驳回欠条持有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有以下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 士兵证、 离休干部荣誉证 、军队退休证、 文职干部退休证、 军事院校学员证)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包括:警官证、 文职干部证 、士兵证 、离休干部荣誉证 、 警官退休证、 文职干部退休证、 军事院校学员证)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8)外籍人员护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证)

有效身份证件的法律规定?

身份证是国家政府给公民发行的用来证明持有者身份的证明文件,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的身份证上采集的信息除了姓名、住址、民族等基本信息,还包括照片、指纹等信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身份证并非都是长期有效的,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了不同的有效期时长。

一、普通身份证有效期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如下: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临时身份证

2005年9月20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临时。

身份证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届时,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r的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别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哪个法律规定有效证件类型?

关于居民身份证,国家制定了《居民身份证法》,其第一章《总则》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关于补办二代身份证,只能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从2017年7月开始全国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1] )

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或身份证(有效期5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外国公民,为护照。

作废支票登记台账作废原因?

登记。

作废原因,是什么原因就写什么原因就行,实事求是的写即可。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会计凭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银行填写支票要求填写。

填写内容:

填写支票时间

收付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付款金额

汇款用途

以上项目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能有任何涂改。一旦填错,支票作废。

作废支票登记:

时间 、支票号 、作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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