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作废声明登报法律规定?
公章作废声明登报法律规定?
公章作废必须向公安部门备案,依法登报声明。
公章遗失登报要求公章遗失登报要求必须是省市级报社,这个要求根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
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必须登载在省市级报社,这是《刻章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公章都在市公安局备案,一旦公章遗失,只有地级市以上报刊的覆盖范围才能够使得更多的读者知晓此事。
县级以下的报刊覆盖的读者群体太小,不足以让市公安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读者都看到。
出生证明登报有要求吗?
出生证明登报有要求的。
登报范本:
周XX(身份证号:4103XXXXXX803100519)于1998年3月10日出生于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其出生医院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其父为:周XX(身份证号:41020XXX2905XXX6),其母为XXXX(身份证号为:412XXXXXXXXXXXXXXXXXX30054X
出生证明丢失声明登报媒体:
全国发行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华工商时报、金融时报、中国经营报、中国工商报、国际商报、中国商报、中国建设报、中国水运报等。
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能否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私权自治(合同法),一定范围限制高利率。所谓超四倍利息即上述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四倍利息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没有支付利息,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都按此原则处理。 第二种情况,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已履行完毕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返还。理由是:(1)合同体现的是意思自治原则,既然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并已履行的利息,应当遵从当事人的意愿,没有必要由法院强行改变返还;(2)当事人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类似于自然之债,当事人自愿履行且已履行的法律不强行返还,没有履行的,法律不得强制履行。笔者认为,对上述意见的二个理由在法理上和法律上均是站不住的。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当事人的自愿,但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自然之债是指法律对某种行为没有规定,对此债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强制返还,没有履行的,法律不强制履行。而利息之债不是法律没有规定,其债的产生应受法律的约束,即为合同之债,不属于自然之债。为此,另一种意见即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就应当返还。其理由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其中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综上,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
保密是法律规定还是道德要求?
我国公民的保密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
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成都晚报的挂失登报?
现在登报挂失都不用跑线下了,直接线上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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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的登报声明对报纸级别有什么要求?
需要在公开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声明其作废。因为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你不再承担。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具体是:
1、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一份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本人于年月日在(何处)遗失身份证,(写明证件名称、证件持有人、完整的编号),现声明作废。姓名:时间:
2、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3、将《遗失声明》连广告费用一齐寄给报社广告部。4、等刊登后报社寄来报纸。费用问题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省级报刊大约50元左右。最后拿报纸到派出所办理新证。
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对法律规定提出要求?
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明确规定了“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从此,精细化立法理念深入人心,并在立法实践中得到完善和丰富。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登报公告的法律效力?
登报公告具有以下效力:
1.
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
2.
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登报纸的信息可靠吗?
当然可信啊。
在网上办理登报声明,都有各大平台做信任背书的。登报遗失声明需要刊登在以下要求的报纸才是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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