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有哪些特征?
什么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有哪些特征?
无权代理,是指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简言之,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根本无权代理;
.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超越代理权限进行的代理;
.代理权消失以后的代理。
这些无权代理行为虽然表面上具有代理方面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因而并不符合有权代理的要件。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
此类合同尽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而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是可以修补的。也就是说,因为本人的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行为有效。《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法律只所以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可因本人承认有效。 《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怎么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行为人不仅实质上不具备代理权,表面上也没有让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
表见代理中,行为人虽然实质上没有代理权,但在客观上有充分的理由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等。
狭义无权代理什么意思?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无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称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原告起诉怎么处理?
肯定是裁定驳回起诉。如果代理人恶意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狭义的无权代理有哪些?
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
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
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简单区分无因管理,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为他人进行的管理和服务。
无权代理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而进行代理的行为。无权处分是没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或者是未经授权进行处分的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集体,个人,国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现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进行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行为人都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都不具有代理权;两种行为的行为人都实施的都是民事行为。
两者的不同点:
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代理ip负什么法律责任?
您好,代理IP本身并不负有法律责任,因为它仅仅是一个网络工具,用于隐藏真实IP地址并提供网络访问服务。然而,代理IP的使用可能导致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比如进行非法活动、侵犯他人隐私、进行网络攻击等。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本人将承担法律责任,而代理IP服务提供商则可能需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提供相关用户信息。
同时,如果代理IP服务提供商知ingly或有理由相信用户利用其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可能也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总之,代理IP本身并不违法,但其使用可能导致违法行为,用户需要自行对其行为负责。
什么是无效代理,它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代理权的滥用:(核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如,某人委托代理人出售一批货物,结果代理人自己压低价格购进。
(2)代理人同时代理当事人双方进行同一法律行为。
如,代理人既代理卖方又代理买方订立一项买卖合同。
(3)代理人和第三方恶意串通而进行法律行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对于(1)(2):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3):损害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1)没有合法授权的行为;(2)代理行为超越授权行为;(3)代理权已经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理解:无权行为一般应认为无效,一切法律后果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予以事后追认,无权代理可以成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就应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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