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的捐献意义? 上海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的捐献意义?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
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上海遗体捐献?
可以去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办理遗体捐献程序:(1)带好身份证来浦东新区红十字会领取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如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也可电话申请邮寄表格。(2)按要求填妥登记表,执行人签字后备齐三张2寸或1寸标准照片(如同时办理角膜捐献者须备六张照片)。经红十字会审核后收回表格,发放回执,纪念证和捐献卡。(3)请自愿申请遗体捐献者妥善保管好纪念证和捐献卡,如必要随身携带捐献卡。(4)自愿捐献遗体者逝世后,捐献人委托的执行人立即按捐献卡上的电话号码通知接收站,同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上海遗体捐献接收单位有8家,其中4家如下:(1)第一登记接收站: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地址:医学院路138号,电话:54237009,54237031(晚)。(2)第二登记接收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南路227号(200025),电话:63846590-776211。(3)第三登记接收站:同济大学医学学院(沪北校区),地址:共和新路1238号(200070),电话:56626129。(4)第四登记接收站:上海中医药大学,地址: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201203),电话:51322075。
遗体捐献流程?
遗体捐献的流程如下
一、凡是在本省范围内居住的人群,有无偿志愿地捐献遗体者。可以直接到就近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手续,也可以与省级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手续。
二、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三、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志愿捐献遗体者,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的,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可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四、志愿捐献遗体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变更或撤销登记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例如: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五、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至XX省(市)红十字会领取XX省(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和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有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并且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而且同意。
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
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红十字会、公证处和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省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和个人资料卡。
遗体怎么捐献?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遗体捐献的条件?
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遗体捐献的细则?
1. 填写“捐献遗体人员登记卡”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遗体捐献登记接待办公室办理登记,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将“捐献遗体人员登记卡回执”寄回接待办公室。
2. 办理“遗体捐献公证” 市公证处将免费为自愿捐献遗体者提供公证服务。
3. 遗体捐献交接 捐献人临终时,由其执行人负责通知接受单位,由接受单位派人派车到现场(殡仪馆、医院、告别仪式场所)迎接,发表致辞并颁发荣誉证书、捐献证明。
广西遗体捐献手遗体捐献手续如何办理?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赞美捐献遗体的诗句?
感人捐献已萌芽,无数病人得福康;即使魂飞九天外,君体照旧发光芒。
捐献的遗体叫什么?
一、什么叫捐献遗体、器官
捐献遗体、器官,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其遗体或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二、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
捐献遗体、器官对医学科研有着极大的贡献。现在医教机构的医学生人体解剖教学和医学科研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尿毒症、肝硬化终末期的患者来说,移植器官是挽救生命的最有效途径。对个人来说,遗体、器官捐献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器官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延续了他人的生命,角膜捐献给他人带来了光明,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尚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也倡导了崇尚科学、博爱奉献、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社会文明风尚。
无偿捐献遗体的方式?
首先提出捐献遗体申请,并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该表要求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获得其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同意并签名。
捐献遗体作为本人遗嘱的一部分,需要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并选定委托人,在捐献者去世后通知红十字会接收遗体。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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