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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救助的法律依据? 海事拦截船舶法律规定?

2023-12-31 18:27:26法律法规1

海事救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海事拦截船舶法律规定?

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第一条海事请求人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抵押等保全措施的,海事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准许并通知船舶登记机关协助执行。

前款规定的保全措施不影响其他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

第二条海事法院应不同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可以对本院或其他海事法院已经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

先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第三条船舶因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而被扣押的,海事请求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拍卖船舶用于清偿光船承租人经营该船舶产生的相关债务的,海事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但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第五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应当相当于船舶扣押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维持费用与支出、因扣押造成的船期损失和被请求人为使船舶解除扣押而提供担保所支出的费用。

船舶扣押后,海事请求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请求人造成损失的,海事法院应责令其追加担保。

第六条案件终审后,海事请求人申请返还其所提供担保的,海事法院应将该申请告知被请求人,被请求人在三十日内未提起相关索赔诉讼的,海事法院可以准许海事请求人返还担保的申请。

被请求人同意返还,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被请求人负有责任,且赔偿或给付金额与海事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基本相当的,海事法院可以直接准许海事请求人返还担保的申请。

第七条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

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海事法院可委托第三人或者海事请求人代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承担,或在拍卖船舶价款中优先拨付。

第八条船舶扣押后,海事请求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由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第九条扣押船舶裁定执行前,海事请求人撤回扣押船舶申请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准许,并终结扣押船舶裁定的执行。

扣押船舶裁定作出后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第十条船舶拍卖未能成交,需要再次拍卖的,适用拍卖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的规定。

第十一条拍卖船舶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实施,海事法院不另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第十二条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应当依据评估价确定保留价。保留价不得公开。

第一次拍卖时,保留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因流拍需要再行拍卖的,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对经过两次拍卖仍然流拍的船舶,可以进行变卖。变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四条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变卖仍未成交的,经已受理登记债权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债权人同意,可以低于评估价的百分之五十进行变卖处理。仍未成交的,海事法院可以解除船舶扣押。

第十五条船舶经海事法院拍卖、变卖后,对该船舶已采取的其他保全措施效力消灭。

第十六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申请债权登记期间的届满之日,为拍卖船舶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第六十日。

前款所指公告为第一次拍卖时的拍卖船舶公告。

第十七条海事法院受理债权登记申请后,应当在船舶被拍卖、变卖成交后,依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裁定。

第十八条申请拍卖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经债权登记,直接要求参与拍卖船舶价款分配的,海事法院应予准许。

第十九条海事法院裁定终止拍卖船舶的,应当同时裁定终结债权登记受偿程序,当事人已经缴纳的债权登记申请费予以退还。

第二十条当事人在债权登记前已经就有关债权提起诉讼的,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十一条债权人依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确权诉讼后,需要判定碰撞船舶过失程度比例的,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十二条海事法院拍卖、变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先行拨付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后,依法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

(二)由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海事请求;

(三)由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海事请求;

(四)与被拍卖、变卖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请求。

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申请拍卖船舶的,在前款规定海事请求清偿后,参与船舶价款的分配。

依照前款规定分配后的余款,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第七节的规定,申请拍卖船舶实现船舶担保物权的,由船舶所在地或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按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本规定关于船舶拍卖受偿程序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海事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扣押与拍卖船舶的,适用本规定。

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实施的船舶扣押与拍卖,本规定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复议的,不适用本规定。

海事声明和海事报告的区别?

区别如下:

性质不同:海事声明是备案文件,海事报告具有证据力。

受损内容不同:海事声明预测或想象,包括货损情况不明确;海事报告真实、已明确。

提交时间不同:海事声明在抵达第一港、开舱前提交;海事报告在受损情况明确、验明货损后提交。

用途不同:海事声明是船舶发生遭遇海损事故时必须备的文件,严格地来讲海事报告与海事声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文件。

大连海事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哪个好?大连海事?

这个我来澄清一下.大连海事大学是211工程院校,是隶属于交通部的重点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每年在本科第一批次A类中招生,生源,实力都很强。作为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大连海事大学有着两个主管门面,机会不少。上海海事大学原名上海海运学院,刚改名没有几年。上海海事大学是一般本科高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因为地理位置好,历年分数都很高。听说它的海商法是热门,报的人趋之若骛。最近也在第一批次录取了,不过是B类。上海海事大学在上海市排名很靠后,很尴尬。

大连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并不比大连海事差,在航运圈工作很多年,认识很多大连海事的,实话说大连海事出来的人普遍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其实很多能力,航运知识都很一般,但就是有种谜之优越感。我想可能是大连海事在大连算很好的学校,所以他们骄傲。但上海海事在上海只算二类大学,所以我们谦逊。

女生学海事管理,海事哪个专业最好?

海事管理专业最好。专业培养具备海洋及内河船舶驾驶、船舶运输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海洋及内河运输企事业单位从事船舶驾驶、营运管理、港口引航、海事管理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和科学工作,符合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78/95)和我国船员适任标准要求并取得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高级航海技术及管理人才。

大连海事大学和大连海事学院区别?

是同一所大学,以前叫学院,后面改为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原国家海洋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对口海事局吗?

不是,大连海事局的办公地点在港湾广场附近,疏港路民主广场至港湾桥附近,海事大学在栾金村,这两个地方相差甚远的

地方海事穿海事制服还是交通制服?

地方海事处的工作人员一般穿的是海事执法制服。而并非是交通执法制服。地方海事处一般属于是县级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一般来说。交通运输局的路政监察大队和运政稽查大队等相关单位穿的是交通执法服。而地方海事处的执法工作人员穿的是海事执法服。

长江海事和地方海事的区别?

长江海事部门管辖范围是整个长江流域,地方海事部门的管辖范围是指定的一个或几个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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