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法律效力? 财产说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岗位说明书法律效力?
岗位说明书对生产作业员工具体安全生产操作的法律效力。单位公司编制的岗位说明书,是单位公司为规范员工在生产岗位如何操作的安全操作要领,是要求员工必须执行的,若员工不执行岗位说明书,在具体生产作业过程中,就会出现安全伤害事故、产品质量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给企业单位和员工个人带来经济损失。
财产说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作为书面的载体,合同、协议等法律效力已经被大众认同,意向书、承诺函等因内容规定差异性,其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情况说明书类似,关键看内容是否能涵盖基本的权利义务,形式上是否有真实签章等。因此,财产说明书的订立只要不是胁迫等形式签订的,应当属于有效行为。
住宅使用说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什么?否则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应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所以住宅使用说明书应该是购房时合同附件,因而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要按照相关说明使用,如果不按相关说明使用,发生了事故,那施工方和房产开发商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地图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印发行、冒用修改地图中的名和结构等数据。
借条法律效力?
完整合法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证据)
法律效力级别?
在我国,法律的效力等级具体表现为:宪法为最高级,第二级是法律,第三级是行政法规,第四级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第五级是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在各个法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要贯彻以下两个规则:(1)在整个法的效力层次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2)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层次除要贯彻它的一般规则外,由于法的复杂性,法的效力层次还存在一些特殊规则:(1)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2)新法优于旧法;(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法的效力层次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1)宪法至上原则;(2)等差顺序原则;(3)特别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
退伙协议法律效力?
退伙协议只要景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字用章,就具有与正式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企标法律效力?
企业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中最低层次的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只在企业内部适用。一个企业标准与其他冲突时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准
电子章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是有效的,它具有与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要注意的是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
再审的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规定《民事诉讼法》下列法律条文中: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院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离婚判决不得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再审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