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3-12-28 21:31:01法律知识1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既然能产生某种法律后果,就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以自己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另外,行为人还必须是有权实施该项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如果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为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当然就是无效的。意思表示真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的。

3、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其内容必须合法,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本身必须是合法的;二是标的物也必须是合法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案例?

小李打算出售房屋,问小赵是否购买,小赵说 “如果明天早上8点你们楼前经过一群小学生,我就用10万元购买你的房屋”,小李欣然同意。小赵回家后有些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50分,一群小学生正要从小李门前经过,小赵赶紧泼了一盆水想要挡住去路,没料到,这群小学生被停靠在路边的校车接走了。

小李和小赵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8点经过一群小学生这一事实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小李同意后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但仍旧未生效。从最终结果来看,8点小李门前未有一群小学生经过,所以条件未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效。仔细来看,小赵试图以自己的行为阻止条件的成就,从而使买卖合同不生效。但最终小学生没有经过的原因并非因为小赵的泼水行为,所以不能拟制产生条件成就的后果。如果没有校车的介入,小赵泼水的行为导致了小学生不经过,那么法律就认定条件成就,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小赵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01 条件不是随便就能设立的,法律规定有一部分法律行为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附加条件。例如,如果双方彼此负有同种债务在身,一方债务到期,另一方主张抵销,这时不可以附带其他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如天气等,如果是确定发生的事情作为条件,实际是附期限。所附的条件不能是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行为,如以犯罪行为作为条件,或者以结婚、离婚等身份行为作为条件都不可以。

02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前,一定要让条件自然发展下去,不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妄想用外界力量干预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否则就会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要自作聪明为了自己利益人为干预,才能维护自身长远利益,维持正常的民事法律秩序。

不得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举例?

不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又称“忌避条件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特别规定,当事人不得对之附加任何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主要包括:

(1)附条件将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德的情况,如结婚行为、收养行为、身份行为、继承权放弃行为等情况;

(2)附条件将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债务履行的选择行为、债务抵销行为、票据行为等。

民事法律概念?

民事法律是指以调整民事行为和民事关系为主的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相对应,其主要特征是用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所涉及的当事人是平等的,跟职权因素无关。

譬如订立合同、婚姻继承,涉及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是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民事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共有四种: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ems所付资费是什么意思?

邮政资费是指邮政部门对用户使用各项邮政业务按照规定收取的费用。包括①邮件资费,指寄件人纳付的邮费,通称“邮资”。

②报刊发行费,指邮政企业承办报刊发行向报刊社所收取的费用。

③汇费,指办理邮政汇兑业务时按有关规定向汇款人收取的费用。世界各国邮政对资费的制订原则,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①以低价成本的资费对用户服务,不足部分由国家补贴。

②以所收资费补偿邮件处理成本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不求赢利。

③收回成本后有相当赢余,可用来更新设备和扩大再生产。

任性所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任性是啥意思,任性这个词,用在小孩子身上,也就是一句随口说出的闲言,稍微还带点可爱的韵味,可用在我们的成年人身上,那就是不成熟,不理智的表现。任性代价就是有可能你会在一些事情上吃亏,当然,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尤其是用生气的方式去表达生气,用幼稚的方式表达生气。任性或大或小,会使人失去理智,做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

或许终生都难以忘记,所以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一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要严于律己,以苦为乐,以廉为荣,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以良好的人格力量为党和人民多做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通过反腐倡廉的正面激励教育和反面剖析教育,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县里的农科所付所长级别?

答:股。

县下属独立单位都是科级单位,而农科科级下设的是所,所是股级,而股级没有正付,所以县里的农科所付所长应当是股级。

民法总则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

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行为形式:

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摘要?

民法典》条文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85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