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律咨询十年前把土地交给了村里,还能要回吗
一、土地法律咨询十年前把土地交给了村里,还能要回吗
如果是以书面形式将承包地交由村委会重新发包的,你不能要回土地。
二、土地承包诉讼咨询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不愿协商,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你好 依照你的描述 事实情节有些复杂 但是基本的法律关系还是明晰的
对方的辩解是不成立的 现在只要能证明你妈妈所按手印的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了 现在手中的材料就是有力的证据 对于解决的方式 以下的检摘供参考
按照我国的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调解或者协商,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三、寻求农村土地、房屋法律法规的一些帮助
一、住宅
可以继承。原因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就包括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房屋。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即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即继承了房屋的同时也继承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继承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新和改建,到房屋不能使用以后,才能由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田地
林地可以百分百在承包期内继承;但是其他土地必须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才能在承包期内继承,否则不能继承。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值得说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比如国家因修建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而需要征收属于你的财产的话,是可以给予一定补偿后强制征收的。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能有一定帮助。
四、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
可以起诉,要求走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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