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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2023-12-27 18:55:14法律知识1

一、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这个是属于土地出租。不是土地征收。

1. 首先,来理解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是一个法律行为,征收方为国家,不是其他的组织或个人。所以,这个行为属于土地出租。

再有一个,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你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土地。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因此,你可以有权利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3.至于出租,是要签订出租合同的。你须要注意哪些问题。因为内容较多,建议你认真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到第三十七条,或者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

      你担心的“圈地”问题,并不是不存在。 在签订出租合同之前,建议将你担心“圈地”情况的内容写进去,如,在你们的合同期到期之前碰到国家征用土地的,中止合同执行合同,由双方承担损失,你退还剩余合同期的租金。如对方不同意,你就不干,如自己觉得出现纠纷时没能力和人家制衡的,干脆不租,或者条件提苛刻一点。免得到时扯得不清不楚的,麻烦,或者出现倒贴的情况。总之,你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你顺利。

二、我想找个律师咨询点关于土地纠纷问题

首先,你们几家的承包土地进行投标的项目,是否与原土地使用性质相同?如果改变原承包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第二,你们几家是否与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大队)或者中标方签订土地投标合同?如果没有,那么,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第三,你们几家的投标如果是合法、合理的,并且签订了相关投标合同,那么,中标人的“忽悠”就是合同违约,要求中标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如果是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你们几家首先应该与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由此产生损失的赔偿办法,要求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五,如果协商或者自行索赔发生困难,你们几家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和中标方同时列为被告人,诉讼至人民法院。第六,你们可以根据在上面第一点至第四点的分析当中,找到符合你们具体情况的事项,起诉的理由(也就是涉及到的“问题类型”),不外乎“合同违约”或者“投标欺诈”。至于“怎么个流程”、“官司是否能打赢”的问题,并不重要。到了民事诉讼阶段,你们自然就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履行诉讼程序。

三、关于土地占地继承的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你父母在去世前因承包的土地所应该得到的收益,在父母去世后,你们作为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四、农村土地权纠纷,我想问下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的加我QQ 465387227

土地使用权争议应该先由政府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争议,可以要求乡镇政府处理,如果是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要求县政府处理。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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